[营口]营口市农业农村局入选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近日,省委依法治省办在《辽宁日报》发布《关于第一批拟命名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名单的公示》,营口市成功入围第一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市农业农村局---“深化农业执法改革 护航乡村全面振兴”入选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营口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部署要求,突出“四个注重”,深化执法改革,完善执法体系,积极打造一流队伍,有效全市推进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1.注重统筹协调,扎实推进执法改革。营口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将执法改革作为“一把手”工程。全市于2020年6月在全省率先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组建工作,基本形成权责明晰、上下贯通、指挥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
2.注重制度保障,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结合工作实际先后制定完善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案件通报制度、投诉举报制度、执法过错追究等24项制度。2020年,营口市农业农村局被农业农村部授予“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荣誉称号;市执法队被农业农村部评为“中国渔政亮剑2020”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3.注重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执法水平。以党建为引领,坚持党对执法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开展多形式、全方位、深层次教育培训活动。2020年以来,累计培训执法人员800余人次;落实经费保障,改善执法装备。落实市执法队预算资金1450万元,通过渔业主导资金,向县区局(队)下达资金730万元,用于市、县执法运行经费。
4.注重监督检查,着力提升执法效能。根据各个时期农事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执法检查活动,先后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春季农作物种子监管专项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中国渔政亮剑2020”、打击私屠滥宰及违规调运生猪等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有效净化了营口市农资市场,有力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持续改善了渔业执法环境。2020年,全市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41起,其中市本级54起。通过高压严管、铁面执法、重拳出击,形成了对农业违法犯罪的强大震慑。
原文链接:http://nync.ln.gov.cn/nyyw/qsnyxxlb/202206/t20220621_45997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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