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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221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7-21 来源: 农业农村部网站 作者:佚名

  魏洪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植物保护工作长效运行机制的建议收悉。经商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设立农作物病虫监测预警控制机构

  农作物病虫害防控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物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国家高度重视农作物病虫监测预警控制机构建设,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构建了由国家、省、市、县四级植保专业机构和乡镇农技站植保专业人员组成的植物保护工作体系,为有效控制小麦条锈病、稻飞虱、棉铃虫、蝗虫等重大病虫暴发危害,保障国家粮食和农业生产稳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2022年1月,农业农村部、中央编办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专业性、公益性、兜底性定位,以及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工作任务、主要措施。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也明确“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落实属地责任,配齐配强专业人员,实行定责定岗定人,确保非洲猪瘟、草地贪夜蛾等动植物重大疫病防控责有人负、活有人干、事有人管”。2020年颁布施行的《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将防治工作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为解决工作经费缺乏保障问题提供了法规支撑。下一步,农业农村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将加强跟踪指导,积极研究解决共性问题,确保农作物病虫监测预警控制指导责有人负、活有人干、事有人管。

  二、关于采取基层定向委托培养的途径解决普遍缺岗的作物病虫害预测预报基层人员

  教育部围绕“提高质量、提升形象”两大任务,坚持育训并举,推进职业技能培训提质扩面、增值赋能,努力培养更多高素质植物保护方面的技术技能人才。一是强化政策引导。2019年,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2020年,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等九部门印发《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要求落实职业院校实施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承担更多任务,面向在校学生和全体社会成员开展职业培训,为职业技能培训提供支撑。二是强化育训并举。加强部门协同,教育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等十四部门联合印发《职业院校全面开展职业培训 促进就业创业行动计划》,鼓励职业院校积极开发面向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去产能分流职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就业创业培训项目。三是强化专项计划。教育部与农业农村部联合推介百所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其中包括55所高职、20所中职校、16所普通本科高校、7所农广校和3家农业科研机构,服务乡村振兴重点领域;以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为依托,以农业、农村产业和乡村干部队伍发展需要的专业为支撑,实施升级版“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即“开放教育—乡村振兴支持计划”),为农民和乡镇基层干部提供不离岗、不离乡、实用适用的学历和非学历继续教育,服务脱贫地区重点区域。农业农村部、中央编办印发的《意见》,也明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行政村配备村级植保员,农业农村部颁布的《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预报管理办法》对聘用人员条件予以明确。下一步,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将继续鼓励支持各地职业院校发挥功能优势,面向包含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控制在内的各类人群,广泛开展线上线下提技能、促就业培训。

  三、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定期对法律法规执法监督的问题

  2021年,农业农村部邀请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了全国植保体系现状专题调研,一些地方确实存在法律法规执行不到位问题,基层植保体系勉强“养兵”难以“打仗”现象较为普遍。农业农村部高度重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从加强立法、完善体制机制等方面逐步进行解决。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执法监督,对规范各级政府依法行政行为,保障社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正确实施具有重要作用。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加强与全国人大有关部门汇报沟通,督促各地按照“一个衔接两个覆盖”要求,确保基层植保人员待遇有保障、办公有场所、工作有经费、下乡有工具、服务有手段,为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支撑。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2年7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govpublic/ZZYGLS/202207/t20220721_640521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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