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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日午后,强对流来袭!辽宁下发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21 来源: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根据气象预报,预计20日午后至21日白天辽宁省有强对流天气。西部、中北部地区局部有暴雨(50~100毫米),个别乡镇(街道)有大暴雨(100~150毫米),并伴有短时强降水、雷电、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小时雨强20~40毫米,个别乡镇(街道)可达50~80毫米,雷雨时最大瞬时风力8~11级。为落实落细各项措施,切实做好农业防灾减灾工作,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气象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农业防御强对流天气工作的紧急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防御责任落实到位

  据气象部门统计,今年以来辽宁省降水量比常年偏多5成;入汛以来降水量偏多1倍,为1951年以来历史同期最多。各地要立足防大汛、抗大险、救大灾,做好各种应急准备,积极应对极端天气,最大限度减少农业致灾因素。要提高思想认识,坚决克服松懈情绪和麻痹思想,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的高度,进一步落实防灾减灾责任。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确保组织到位、人员到位、物资到位、保障到位,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科学落实应对措施。各级防汛责任人要上岗到位,强化领导,靠前指挥,精心组织,及时调度,全力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二、及时发布预警,确保应急响应落实到位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与气象、水利、应急等部门持续加强沟通会商,及时掌握风情、雨情、水情、汛情,结合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领域生产实际,研究落实各项防御应对措施。各级气象部门要密切监视天气过程,加强与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会商沟通,关注短时强降水、雷电、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对农业生产的影响,滚动订正预报预警信息,保障农村地区气象预警信息及时精准靶向发布。各级农业农村、气象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手机短信、微信、农村应急广播系统等多种途径,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和农事建议。对在重点部位生产生活的重点人群,要督促基层及时将预警信息通知到户、到船、到人,指导提前做好防范应对。

  三、及时排查隐患,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各地要对重点部位风险隐患进行再排查、对防御措施进行再落实。局地强降雨将导致农田渍涝,建议提前疏通沟渠,及时排除田间积水,避免发生涝灾和渍害。要防范短时强降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对玉米等高杆作物及农业设施的不利影响,防范冰雹对农作物、果蔬和农业设施的损害,要落实设施农业防范暴雨措施。指导养殖场户提前落实防风防雨措施,提前驱赶家禽、牲畜进入安全场所,对畜禽圈舍和粪污处理等养殖设施加强隐患排查,及时进行防风防雨加固。严格落实伏季休渔制度,加强对伏休期间经审批出海作业渔船安全监管,落实恶劣天气防范措施,做到“不漏一船,不漏一人”。加强在港渔船安全管理和检查,做好防风避浪、防碰撞、防火等工作。要落实渔船属地监管责任和五级包保责任制,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要做好我省在外未召回渔船的安全监管,消除监管盲区漏洞,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四、强化调度指导,确保灾后恢复生产措施落实到位

  各地要强化应急值守,保证信息畅通,动态跟踪天气形势变化和农业受灾情况,认真做好农业灾情调度,及时、主动、准确、全面报送农业灾情及农业防灾减灾工作措施等相关情况,为科学决策和落实灾后生产恢复提供可靠依据。一旦发生灾害,要及时组织做好灾后自救,制定技术指导意见,派出农技人员深入一线强化技术指导服务,指导及时扶正作物、抢排农田积水、修补受损设施、抢修灾毁农田,及早恢复生产;对绝收地块,要指导农户抢抓农时及时改种补种。同时,要加大作物病虫害和动物疫病的监测预警,第一时间发布预警信息、第一时间落实防控措施,坚决避免扩散危害。

  来源:辽宁日报 记者:李越


原文链接:http://nync.ln.gov.cn/nyyw/nyxw/nyyw/202207/t20220721_46312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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