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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实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27 来源: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川农函〔2022〕476号

  有关市(州)、县(市、区)农业(农牧)农村局: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22〕11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2〕437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2〕68号)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我省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实施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围绕统筹推进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三品一标”工作部署,以发展特色产品、振兴乡村产业、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以推动生产标准化、产品特色化、身份标识化、全程数字化为重点,着力打造一批“特而优”“特而美”“特而强”的地理标志农产品,建立健全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与产业发展的长效机制,为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产业振兴作出新贡献。

  在具体实施上突出四个方面:一是突出特性保持。围绕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独特地域、独特生产方式、独特品质和独特历史文化,强化产品特色挖掘,提高市场辨识度和认可度。二是突出系统提升。每个产品全面推进“六个一”建设标准,培优一个区域特色品种、建设一个以上核心生产基地、建立一套特征品质指标、集成应用一套全产业链标准、叫响一个区域特色品牌、健全一套质量管控机制,让地理标志农产品可展示、可量化、可感知。三是突出全链条推进。以产品为主线、全程质量控制为核心,推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强化全链条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分等分级、包装标识、仓储保鲜,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四是突出富民增收。加强产品推介和专业市场建设,创新产销对接模式,让好产品产得出,更要卖得好。建立产业发展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让中小农户切实分享发展成果。

  (二)建设目标。通过11个项目实施(附件1),使地理标志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明显增强,产品知名度、美誉度和市场占有率显著提高,有效带动农民持续增收,形成一批地理标志农产品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乡村产业振兴的样板。

  二、实施重点

  围绕特色资源发掘、特色产业发展和农耕文化发扬,重点建设以下内容,具体技术要求见技术指引(附件2)。

  (一)培优区域特色品种。坚持种质保护与品种培优相结合,建设区域特色品种保存和繁育基地,加强区域特色品种的调查收集、提纯复壮和繁育选育,保护核心种质(原种)资源,培优一批优良品种,提升地理标志农产品特色品种供种能力。

  (二)建设核心生产基地。实施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行动,建设和提升一批地理标志农产品核心生产基地。改善基地生产设施条件及配套仓储保鲜设施条件,保护特定产地环境,推行绿色化、清洁化、循环化生产模式,提高地理标志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支持相关加工工艺及设备改造升级,促进产加销一体化发展。

  (三)提升产品特色品质。实施品质提升行动,开展地理标志农产品特征品质监测鉴定,厘清产品品质与独特地域和独特生产方式关联,加强特色品质保持技术集成和试验转化。建立特征品质数据库,选择外观、质构、风味等方面关键指标,构建产品特征品质指标体系,开展品质评价,推动分等分级和包装标识,推动产品特色化。

  (四)推进全产业链标准化。以传统生产方式为基础,结合现代农业新技术新装备的应用,构建以产品为主线、全程质量控制为核心的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和标准综合体,加快关键环节标准制修订。加大标准化指导、宣贯和培训,加强标准简明化应用,编制模式图、明白纸和风险防控手册等标准宣贯材料,推动标准进企入户、上墙上网。

  (五)叫响区域特色品牌。挖掘传统农耕文化,培育以地理标志农产品为核心的区域品牌。加强产品宣传推介,举办和参加地理标志农产品展览展示、文化节庆等活动。依托地标农品中国行、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展示体验馆等公益平台扩大品牌影响。实施消费促进行动,打造电商专区、市场专柜,壮大专业经销队伍,创新产销对接模式,促进优质优价。开展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

  (六)建立质量管控机制。建立生产经营主体名录和信用档案,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生产日志,强化全过程质量控制。实施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行动,推动规范开具合格证。加强质量标识和追溯管理,完善地理标志农产品监管和服务体系。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或使用智慧生产、营销、监管、服务等信息化平台,推动身份标识化和全程数字化。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负责项目实施的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以下简称项目实施单位)要成立工作组,按照项目和资金管理要求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落实责任与分工,完善配套制度,健全协调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的编制要科学具体,具有操作性,要明确建设地点、建设绩效目标、建设任务及内容、时间进度和保障措施等内容,我厅将组织开展实施方案集中审核。项目相关市(州)农业农村、财政部门汇总所辖县(市、区)实施方案,于8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我厅备案。

  (二)强化项目实施。项目实施单位应按照实施方案的时间节点要求加快实施进度,自2022年7月起每季度通过农业农村部农业转移支付项目管理系统上报资金执行情况。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强化技术指导服务,加强资金监管,建立项目执行定期调度和监督机制,按时报送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自2022年8月起,每月20日前向我厅报送项目建设及资金执行等情况,并于2023年1月5日前,将项目实施总结报告报送我厅。

  (三)强化绩效考评。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要依据绩效考评表(附件3)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自评,并将自评报告(含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我厅。项目所属市(州)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开展项目复评,我厅将按照农业农村部有关要求,适时开展项目考评。

  (四)强化总结宣传。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相关典型案例遴选和推荐,通过多种渠道方式宣传实施成效。积极参加农交会地标专展和全国绿色食品博览会,鼓励举办地理标志农产品为主题的文化节和专题推介等活动,开展品牌宣传。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品牌培育处  骆磊028-85505855

  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周熙028-85505652

  电子邮箱:sclssp@163.com

  附件:1.2022年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名单

  2.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建设内容技术指引

  3.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绩效考评表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7月22日

  附件1

  2022年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名单

  

  

  序号

  市(州)

  区(县)

  地标产品

  1

  成都市

  都江堰市

  都江堰猕猴桃

  2

  攀枝花市

  米易县

  攀枝花枇杷

  3

  德阳市

  广汉市

  广汉缠丝兔

  4

  广元市

  青川县

  唐家河蜂蜜

  5

  遂宁市

  蓬溪县

  蓬溪仙桃

  6

  乐山市

  沐川县

  沐川猕猴桃

  7

  南充市

  南部县

  南部脆香甜柚

  8

  达州市

  开江县

  任市板鸭

  9

  巴中市

  巴州区

  大罗黄花

  10

  阿坝州

  理县

  理县大白菜

  11

  甘孜州

  得荣县

  得荣树椒

   

  附件2

  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建设内容技术指引

  按照“六个一”的建设标准(即每个产品培优一个区域特色品种、建设一个以上核心生产基地、建立一套特征品质指标、集成应用一套全产业链标准、叫响一个区域特色品牌、健全一套质量管控机制),聚焦保护工程实施重点,引导推动高质量建设,全面提升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水平。建设内容指引如下。

  一、培优区域特色品种

  种质资源库(场、区、圃)和繁育场所设施改造提升;保护范围内品种收集保存、提纯复壮及选育扩繁设施设备。

  二、建设核心生产基地

  生产设施设备改造提升;绿色防控技术应用;土壤肥力保持,农业废弃物处理与综合利用;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应用;基地标识标牌;优化冷藏、冷冻、冷链运输等仓储保鲜设施设备;传承传统加工技术、工艺,改造升级分选、烘干、包装等加工设备。

  三、提升产品特色品质

  产品检验检测鉴定;特征品质指标构建;产品分等分级;品质保持技术集成和试验转化。

  四、推进全产业链标准化

  全产业链标准、技术规范制修订;标准化生产及有关管理制度宣贯培训;操作规程、明白纸、模式图、风险防控手册等资料编印;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应用及推广。

  五、叫响区域特色品牌

  挖掘历史文化,建立品牌展览展示场所,讲好地标故事;举办地理标志农产品为主题的文化节、专题推介等活动;利用展览展会、产品推介、宣传片、广告等方式,开展品牌宣传;利用产品体验、线上平台、包装设计、文化创意等多种形式,提升市场营销能力。

  六、建立质量管控机制

  健全标志使用管理制度,开展技术服务和监督管理;规范上市产品包装标识,实行带标上市;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与评价;做好生产信息采集,推行产地和产品台账管理,所有主体纳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推动产品可追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生产、监管、服务等信息化水平。

  

  附件3

  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绩效考评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赋分说明

  项目实施情况(25分)

  成立组织机构

  2

  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或工作组、专家组),得2分,未成立不得分。

  制定实施方案

  3

  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得3分,未制定不得分。

  开展绩效考评

  3

  组织开展绩效考评,得3分,未开展不得分。

  加强资金管理

  10

  2023年2月底前项目资金拨付进度90%以上,得10分。每少5%,扣1分,扣完为止。

  做好指导验收

  4

  对项目至少开展2次指导,并验收,得4分。

  加强信息报送

  3

  按时报送实施方案(备案表)和项目实施情况进展和总结,每少报、晚报一次扣1分,共3分。

  任务落实情况(55分)

  培育区域特色品种

  5

  至少建立1个特色品种保存和繁育基地,得5分。未建设的,不得分。

  建设核心生产基地

  5

  至少建立1个核心生产基地,并按要求设立标牌,得5分。未建设的,不得分。

  提升产品特色品质

  5

  建立特征品质数据库,开展产品特色品质分析和监测,形成分析报告,监测样品数量不低于30个,得5分。未开展不得分。

  推进全产业链标准化

  10

  1.  构建以产品为主线、全程质量控制为核心的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和标准综合体,得5分。

  2.  编印标准化生产资料并开展指导培训,不少于500人次,得5分。

  叫响区域特色品牌

  15

  1.举办或参与省级以上宣传推介活动,其中国家级宣传平台1次得2分;省级宣传平台1次得1分,最高得4分。

  2.开展保护工程媒体宣传,其中中央媒体报道1篇,得0.5分,最高得2分。

  3.丰富地标品牌内涵,每个产品打造至少1个有影响力的区域公共品牌或企业品牌或产品品牌,得4分,未完成不得分。

  4.编印地标品牌宣传资料,得5分。

  建立质量管控机制

  15

  1.  建立生产经营主体名录、信用档案和生产日志,得4分。有1家未建立扣2分,扣完为止。

  2.  建立可追溯体系并对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得2分。

  3.  规范上市产品包装标识,签订标志授权使用协议并实行带标上市,得5分。有1家未带标上市扣1分,扣完为止。

  4.  开展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与评价,检测样品数量不低于30个,得2分。

  5.  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得2分。有1家未亮证扣1分,扣完为止。

  工程实施效果(20分)

  产品指标完成

  5

  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完成产品指标,引入社会投资或财政资金100万以上的得5分。不足100万按比例得分。

  农民收入增长

  5

  带动农户500人以上,人均收入年增幅10%以上,得5分。

  特色产业发展

  2

  培育至少2个规模生产经营主体,得2分。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3

  将贫困户纳入保护工程实施范围或建立贫困户帮扶机制,得3分。

  建立长效机制

  5

  建立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与产业发展的长效发展机制,并编制相关规划,得5分

  加减分项

  推进有力

  +5

  获得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1次加1分;项目支持力度大,影响力强,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认可,满分5分。

  工作创新

  +10

  1.引导项目区域生产主体进行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年度内每新增认证1家主体,得1分。

  2.遴选推荐的典型案例入选全国地理标志农产品典型案例,每个得1分。

  产品质量安全

  -10

  1.在年度内产品监测或检测中,发现保护工程产品安全指标不合格的,扣2分。

  2.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扣8分。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64/2022/7/26/1fbc4d550fc24454a3eb136f31546ad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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