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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444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8-05 来源: 农业农村部网站 作者:佚名

  

  刘汉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保障生猪生产确保市场平稳供应推动产业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优化疫病防控

  2018年以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大非洲猪瘟等生猪疫病防控力度,强化市场环节监管,优化疫病防控措施,维护生猪产业安全。一是强化非洲猪瘟防控。坚持开展入场采样监测,加强产地检疫、调运、屠宰等环节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置风险,阻断病毒传播途径。督促落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防疫主体责任,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建立疫情有奖举报制度,及时组织核查举报线索。指导各地建设无疫区和无疫小区,已创建国家级非洲猪瘟无疫小区115个。二是加大中央财政支持力度。农业农村部协调财政部将非洲猪瘟纳入强制扑杀补助政策范围,补助标准提高至1200元/头,明确各地可根据生猪大小、品种等因素细化标准。由于非洲猪瘟扑杀补助属于中央和地方共同事权,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共同承担。三是加强生猪检疫和运输环节监管。农业农村部加强生猪运输车辆管理和运输过程监管,要求运输生猪车辆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承运,承运前后做好车辆清洗消毒。指导地方进一步理顺动物检疫监督工作机制,应用信息化手段和智慧监管模式,对生猪运输车辆和行为进行严格监管。联合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百日专项打击行动,进一步规范生猪调运行为。四是加强市场环节监管。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通知,要求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入场查验要求、入场销售者进货查验要求和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要求,督促采购、经营进口冷冻冷藏肉类的入场销售者和相关市场开办者严查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以及消毒证明。各地对经营畜禽产品的重点经营场所加大监督检查和风险排查力度,重点检查市场开办者是否从定点屠宰场采购生猪产品,是否按规定查验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2021年共排查各类食品经营场所71.4万家次,发现问题790件并依法查处。全年共查处未经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病死、毒死、死因不明的肉类或肉制品的食品安全案件3766件,罚没6.7亿元,有力打击了违法行为,降低市场环节传播疫病风险。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继续抓好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认真落实免疫、监测、检疫、消毒、疫情处置、无害化处理等措施,及时加强针对性防控,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将督促各地继续严格落实畜禽肉类经营者进货查验要求,依法查验肉类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和生猪产品非洲猪瘟检测合格报告,严防不合格肉类和染疫产品进入市场,共同营造安全健康的养殖大环境。

  二、关于加大生猪育种、养殖技术和工艺投入

  农业农村部积极推进畜禽育种创新。一是组织开展育种联合攻关。印发《国家畜禽良种联合攻关计划(2019—2022年)》,组织开展优质瘦肉型猪、地方猪种质自主创新联合攻关,推动种业企业和科研院校在资源发掘、材料创制、育种技术等领域开展合作,加快选育优良品种,保障优良种源有效供给。二是实施全国畜禽遗传改良计划。发布《全国畜禽遗传改良计划(2021—2035年)》,聚焦全面强化自主创新、育种基础、育种体系和企业主体等任务,力争建成比较完善的商业化育种体系。截至目前,遴选出生猪国家核心育种场97家和国家核心种公猪站6家,建设国家生猪遗传评估中心,搭建基因组选择育种平台,育成新品种(配套系)生猪18个,提升了我国生猪核心种源自给率。三是支持开展生产性能测定。2021年以来,中央财政支持生猪等主要畜禽国家核心育种场开展生产性能测定,有效扩大了种畜禽生产性能测定规模。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种业振兴总体部署,研究制定国家育种联合攻关总体方案,深入实施联合攻关和畜禽遗传改良计划,强化自主创新,加快生猪优良品种选育推广。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注重发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加大对畜牧养殖设备的支持力度。《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将生猪等重要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全部列入补贴范围。目前,全国补贴范围包括20多个品目的畜牧业机具,可基本满足生产需要。对畜牧业生产急需、农民急用但暂时不在全国补贴范围的数字化、智能化养殖设备等机具,鼓励各地通过专项鉴定、农机新产品试点等渠道纳入补贴范围。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指导各地加快做好专项鉴定大纲制定、农机新产品成套设施设备建设规模编制等基础工作,推动各地将更多符合条件的数字化、智能化养殖设备纳入补贴范围。

  三、关于引导生猪产业一体化发展保障猪肉食品安全

  农业农村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强化屠宰行业监管,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控制水平,保障猪肉食品安全。一是加强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农业农村部持续推进生猪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落实,加快小型屠宰场点撤停并转和清理整顿,推进生猪屠宰行业转型升级。全国生猪屠宰企业由2018年底的9476家减少到2021年底的5531家,减少41.6%。先后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利剑”行动、生猪屠宰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和屠宰行业“强监管 保安全”行动等,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其中,“强监管 保安全”行动全国立案1005件,移送司法机关119件,压减小型屠宰场点269个,捣毁私屠滥宰窝点792个。二是鼓励生猪企业一体化经营。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鼓励大型畜禽养殖企业、屠宰加工企业开展养殖、加工、配送、销售一体化经营。近年来,农业农村部积极引导生猪养殖企业向屠宰、加工、配送等领域延伸,减少中间环节,加强全产业链食品安全追溯管理,逐步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正大、中粮、新希望、牧原等大型生猪企业加快在屠宰、加工等环节布局,产品市场影响力不断扩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引导肉制品生产企业自建或合作建立畜禽养殖场,鼓励企业采用进厂(场)监督、供应商审核、合同约定等方式,督促养殖、屠宰、运输、仓储环节落实主体责任,督促肉制品生产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目前有425家肉制品生产企业自建养殖场,469家企业自建屠宰厂。财政部通过下调农产品加工行业增值税率、扩大增值税进项税抵扣范围等措施,降低纳税人增值税负担,支持引导生猪产业全链条发展。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生猪屠宰行业秩序,建立完善肉类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最大限度消除肉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引导鼓励龙头企业开展养殖、加工、配送、销售一体化经营,提升我国生猪产业发展水平。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2年7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govpublic/xmsyj/202208/t20220805_640634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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