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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 加强农业外来入侵植物防控工作

发布时间:2022-08-19 来源: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近年来,随着我国商品贸易和人员往来日益频繁,外来入侵物种扩散途径更加多样化、隐蔽化,多数入侵物种可在我国找到适宜生存的环境,一旦定殖,彻底根除难度极大,严重影响入侵地生态环境,破坏农林牧渔业可持续发展和生物多样性。

  为完善管理制度,构建我国外来入侵物种全链条治理体系,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于2022年5月31日发布了《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海洋)、生态环境、林业草原等主管部门和海关应当加强外来入侵物种监测信息共享,分析研判外来入侵物种发生、扩散趋势,评估危害风险,及时发布预警预报,提出应对措施,指导开展防控。

  

  辽宁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农村能源环保事业部高度重视外来入侵植物防控工作,根据自身职能,自2022年以来,按照全国统一部署、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管理、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规划、科学指导、细化措施,积极推进各项工作。一是开展豚草、少花蒺藜草、刺萼龙葵、刺果瓜等外来入侵杂草的防治工作,起草了《2022年全省外来入侵植物防治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2022年农业外来入侵植物刺果瓜调查监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二是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外来入侵植物的调查监测工作,先后到本溪、铁岭等地,对外来入侵植物的分布区域、发生面积、发生生境、危害程度等情况进行调查,第一时间收集了精准详实的监测数据,同时还采集了不同生长时期的外来入侵植物标本,对提升我省技术人员对外来入侵物种的鉴别能力和完善标本收藏工作积累了重要素材。三是履行职能责任,强化学习宣传,为了将外来入侵植物防控工作做细做实,多次制作并印发了外来入侵植物科普宣传资料,截止目前共印发宣传资料1000余份;自8月1日《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实施以来,积极开展学习和宣传工作,利用微信工作群、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办法》的影响力和渗透力,营造浓厚的普法氛围,引导公众依法参与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工作,确保以学促用,以宣促教的工作格局落到实处。

  

  


原文链接:http://nync.ln.gov.cn/fwzx/zxdt/202208/t20220818_46554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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