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项目
发布时间:2022-09-02
来源: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记者 张辉 通讯员 刘文标) 26日,省农业农村厅、福建农林大学在福州举办2022年福建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启动仪式暨第一期培训班开班式。
该项目计划每年为全省各县(市、区)培育10名“头雁”,力争用5年时间培育一支能够引领一方、带动一片的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队伍,带动全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雁阵”。
培育计划主要面向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家庭农场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市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及种养大户等带头人。“头雁”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具备高中(中专)以上学历,从事本县(市、区)农业主导、优势或特色产业3年以上,近3年累计带动30户或100名以上农民实现增收致富。
作为选定的培育机构,福建农林大学承担“线上学习、集中授课、考察互访、导师帮扶”等培育任务,最终构建助推“头雁”引领乡村产业振兴的终身服务体系。据介绍,今年的“头雁”项目共分7期14个班次进行。培训课程主要分为公共课程和专业方向课程两大类。专业方向课程设定园艺技术、茶叶、食用菌栽培、农业金融与保险期货、健康养殖等类别。
为推进“头雁”项目,我省将从资金与政策两方面提供综合支持。
资金方面,“头雁”培育经费每人不超过2.5万元,由财政和个人共同承担。
相关支持政策和激励保障措施包括职称评审倾斜、金融支持、保险补贴、项目建设有限支持等12个方面。
附件下载:
原文链接:http://nynct.fujian.gov.cn/xxgk/gzdt/xxkd/202208/t20220830_598368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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