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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解读 |山东建立实施海岸建筑退缩线制度,恢复海岸带区域生态环境

发布时间:2022-09-02 来源: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近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发改委等11部门印发《关于建立实施山东省海岸建筑退缩线制度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沿海各市要统筹考虑海岸线类型、海洋灾害、生态环境、亲海空间等要素,科学划定海岸建筑核心退缩线和一般控制线。

  《通知》规定,海岸线与海岸建筑核心退缩线之间形成的海岸建筑核心退缩区内,除准入项目外,不得新建、扩建建筑物。确需开展准入建设活动的,原则上不得占用自然岸线。

  海岸带是海洋与陆地交互地带,是人类活动的重要区域,具有独特的资源优势。随着海岸带区域开发强度的不断加大,以及海岸侵蚀、风暴潮等海洋灾害的影响,导致部分区域生态环境破坏,公众亲海空间遭到侵占,海岸带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受到威胁。

  《通知》明确了“两线”、“两区”的概念定义和适用范围,海岸建筑退缩线包括海岸建筑核心退缩线和海岸建筑一般控制线,海岸线与核心退缩线之间形成海岸建筑核心退缩区,核心退缩线与一般控制线之间形成海岸建筑一般控制区。适用范围为山东省管辖大陆海岸线向陆一侧的海岸带区域。

  《通知》明确要求,沿海各市要严格研究论证风暴潮、海水入侵、海岸侵蚀、海平面上升等海洋灾害的最新影响范围,确保海洋灾害主要影响范围纳入核心退缩区。

  此外,《通知》还制定了核心退缩区和一般控制区管控措施。核心退缩区内,除准入项目外,不得新建、扩建建筑物。确需在核心退缩区内开展准入建设活动的,需经科学论证评估后开展,原则上不得占用自然岸线;划入核心退缩区的村庄区域,新建、改扩建建筑物要在村庄建设边界内,严格控制村庄规模;对核心退缩区内合法合规建筑进行改建时,要科学论证,不得扩大规模,严格控制建筑物高度。一般控制区内,新建、改扩建建筑物应控制建筑高度、密度、体量和容积率,依据生态环境和城市风貌的要求,加强空间规划的管控,保护好海岸带地区的天际线、山际线、海际线和景观视廊。

  《通知》建立了海岸建筑退缩线制度实施三级分工。各沿海市政府是实施海岸建筑退缩线制度的责任主体,依据技术标准全面负责辖区海岸建筑退缩线划定与管理工作。县(市、区)政府负责辖区内海岸建筑退缩线制度的实施。省自然资源厅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海岸建筑退缩线制度实施的指导和备案管理。海岸建筑退缩线(区)最终成果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后,由市级人民政府批准并颁布实施,同时向社会公开。

  (本文来自澎湃新闻)


原文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zwgk_324/xxgkml/fgwj/zcjd/202206/t20220620_39727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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