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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力发展农村新型住房建设,推动美丽乡村建设进程的建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205047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9-02 来源: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司甲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农村新型住房建设,推动美丽乡村建设进程的建议》收悉。结合我厅职责和实际工作情况,现答复如下: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和《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发〔2019〕1号),要求各地加快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统筹谋划村庄发展,按照传承保护、突出特色要求,提出村庄景观风貌控制性要求和历史文化景观保护措施。我厅先后印发《山东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山东省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山东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明确要求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中,要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地域特色,统筹城乡风貌建设,防止乡村建设“千村一面”。一是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中,要确定城乡特色风貌保护和建设的重点区域,提出高度、风貌等空间形态控制要求。二是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中,要以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特色保护类村庄为重点,加强各类建设的风貌规划和引导,保护好村庄的特色风貌。三是村庄规划编制中,明确要求农房建设要要尊重乡土风貌和地域特色,提炼传统民居特色要素,进一步加强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保护与利用;根据村庄地形地貌特征与外部环境条件、传统乡土文化、居民生活习惯等因素,提炼村庄风貌特色,打造村口、河道、主要街巷等重要公共空间节点。

  下一步,我厅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乡村振兴和国土空间规划的工作部署,强化规划引领,指导市县完善国土空间规划成果,扎实推进高品质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系统保护好乡村自然风光和田园景观,推动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省自然资源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注我省的自然资源工作,提出更多宝贵建议意见。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8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zwgk_324/xxgkml/jyta/zxwytablqk/202208/t20220824_40377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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