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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国家保密局关于转发《涉密地质资料管理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2 来源: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保密局,各有关地勘单位、矿业集团,省地质资料馆:

  现将《自然资源部 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涉密地质资料管理细则>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78号,以下简称《管理细则》)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做好新汇交地质资料的定密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地质资料汇交单位要根据《管理细则》规定,对所汇交的地质资料严格做好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定密工作,有涉密情形的,要按档逐件填报《地质资料涉密情况报告表》。省地质资料馆要加强培训与指导,做好地质资料定密业务技术咨询工作。

  二、各单位均应按《管理细则》要求,认真做好涉密地质资料的保管、著录和定密标志。省地质资料馆对所保管的涉及国家秘密的地质资料因定密依据或者定密条件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原定密单位进行国家秘密变更或解除,省地质资料馆每年1月底前将上一年度确定、变更、解除情况报送省自然资源厅。

  三、积极稳妥做好借阅复制涉密地质资料的相关工作。各借阅复制单位根据实际需求认真填写《地质资料使用申请表》,省地质资料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履行手续,做好涉密地质资料的借阅复制工作。同时,省地质资料馆要按照《管理细则》要求做好《涉密地质资料借阅复制证书》的办理、制作和发放工作。

  四、各有关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做好涉密地质资料的管理工作。涉密地质资料保管单位要落实安全保密防范措施,定期开展涉密地质资料管理情况自查,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国家保密局,根据保密管理实际情况适时开展涉密地质资料管理情况专项检查。

  附件:管理细则.pdf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安徽省国家保密局

  2022年6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s://zrzyt.ah.gov.cn/public/7021/1467167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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