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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599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9-09 来源: 农业农村部网站 作者:佚名

  马传先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德州市打造全国首个大面积吨半粮生产能力建设示范区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水利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对德州等粮食主产区农田设施建设支持力度

  我部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积极支持各地建设高标准农田。2022年,安排山东省农田建设补助资金52.8亿元,较2021年增加6.2亿元,增长13.3%。财政部在测算分配2022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时,已按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山东省予以倾斜支持。根据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下达至省级财政部门,山东省可根据相关规划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等,统筹安排包括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在内的多渠道资金,支持德州等地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按照《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和资金管理办法,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支持山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

  二、关于加大对现代种业支持力度

  2017年以来,我部先后在山东认定20个国家级制种基地,其中德州陵城区、宁津县、夏津县分别被认定为小麦和棉花制种大县。2020年以来,通过实施制种大县奖励政策,共计安排中央财政资金1.1亿元支持德州开展现代化繁制种基地建设,进一步夯实了德州种业发展基础。2021年中央财政通过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安排111.33亿元,继续支持创建一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农业产业强镇,形成“点、线、面”结合、功能有机衔接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乡村产业振兴新格局。德州等地可结合实际情况发展相关产业,符合条件的可按程序申请支持。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通过现有政策渠道加强对德州种业的支持,并指导其推动龙头企业和优势基地结合共建,实现基地做优和企业做强同步发展。

  三、关于支持粮食主产区提高农机装备水平

  近年来,中央财政持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逐步加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资金规模,支持各地不断提升农机装备水平。一是加大对粮食主产区农机购置补贴力度。2021年3月,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启动实施新一轮政策,继续将粮食、生猪等重要农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全部列入补贴范围,突出支持稳产保供。目前,玉米、小麦、水稻等联合生产所需机具均可享受补贴,基本涵盖了耕、种、管、收等全程机械化作业环节,可充分满足粮食作物生产需要。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要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分配测算因素包括粮食播种面积、粮食产量等因素,测算中已充分考虑粮食主产区的补贴需求。二是完善农业补贴政策。2008年,《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明确,在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的同时,提出对种粮农民增加补贴,把燃油税增加对农业生产影响纳入农资综合直补政策统筹考虑。2015年,国家调整完善农业补贴政策,将农资综合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此外,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使用范围也包括燃油等物资材料补助。目前,虽然没有单独的农机燃油补贴政策,但有关财政政策中已包含相关支出方向和内容。今年4月29日,我部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并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十四五”农机作业用油保障工作的通知》,就保障优先用油、实行优惠加油、提供优质服务等出台一系列政策举措。三是提升粮食生产信息化水平。近年来,我部大力推动智慧农业建设,实施数字农业农村建设项目,取得初步成效。截至2021年底,已累计建设1个国家数字种植业创新中心,水稻、小麦2个国家数字农业农村创新分中心,23个国家数字种植业创新应用基地,水稻、大豆、油料、糖料蔗等4个单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分析应用中心,新认定54家生产型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推动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探索行业数字化转型路径。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省对作业性能较好、产品质量较高的农业生产机具,按程序提高补贴额测算比例,充分发挥好政策引导作用,将更多符合条件的生产机具纳入补贴范围。同时,加快发展智慧农业,提高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化水平,聚焦行业发展需求,持续推进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此外,指导各地与供油单位加强对接、密切协作,将优先优惠措施落到实处,为确保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坚实装备支撑。

  四、关于加大对粮食主产区资金支持力度

  一是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中央财政出台的产粮大县奖励政策,目前已形成了包含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超级产粮大县奖励、产油大县奖励、商品粮大省奖励、制种大县奖励等在内的奖励政策体系。产粮大县奖励政策已成为调动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积极性最为重要的政策,支持提升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有效夯实了国家粮食安全基础。二是精准测算分配补贴资金。中央财政在测算分配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等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时,采取因素法分配,集中切块下达。分配因素包括基础资源、政策任务、脱贫地区、工作绩效等,其中基础资源包括耕地面积、主要农产品产量、农作物播种面积等,根据相关支出方向和政策任务具体确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在测算分配时,耕地面积、主要农产品产量、农作物播种面积是重要的分配因素,资金测算已向粮食主产区予以倾斜。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完善产粮大县奖励政策,指导地方落实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政策,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总目标,以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为底线,以维护农民群众利益为原则,筑牢我国粮食安全根基。

  五、关于加大对粮食主产区农业用水保障力度

  近年来,我部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加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据统计,2019—2021年,山东省共建成高标准农田1660.8万亩,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949.4万亩,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2022年,我部下达山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640万亩,高效节水灌溉任务167万亩,会同有关部门共安排中央补助资金约66亿元,位居全国前列。同时,中央财政通过水利发展资金安排山东省5.66亿元,较上年增加2.7亿元,支持山东省开展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节水改造,山东省可统筹安排支持德州市现代化灌区建设。

  下一步,我部将依据新一轮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综合考虑山东省自然资源禀赋和建设潜力,进一步加大对山东省等粮食主产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支持力度,继续对山东省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与现代化建设工作予以支持,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基础。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2年8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govpublic/ZZYGLS/202209/t20220909_640900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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