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1739号建议的答复
刘锦秀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人民银行,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大力推进乡村产业结构优化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近年来,我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政策引导,多措并举推进乡村产业结构优化。一是做强特色产业。引导各地立足乡村资源,聚焦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加强系统谋划,印发《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强调以特色资源增强竞争力,推动各地因地制宜制定乡村产业发展规划,挖掘特色产业。印发《关于拓展农业多种功能 促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强调立足乡村特色资源,实现产业增值收益更多更好惠及农村农民。加强认定推介,2011年以来,连续认定11批共3673个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引导村镇聚焦特色主导产业发展。2019年以来,推介2438个地域特色鲜明的乡村特色产品和662名手工技艺精湛的乡村工匠。二是推动产业集聚集群。立足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引导各地建设1600多个农产品加工园区。会同财政部安排中央财政资金超450亿元,分别在省域、县域和乡镇建设140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250个现代农业产业园和1309个农业产业强镇。其中,安排中央财政资金约17亿元,支持湖北省建设6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7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和61个农业产业强镇。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认定200个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三是提升产业质量和效益。在支持农业科技创新方面,2021年,会同财政部安排中央财政资金14亿元,支持围绕水稻、玉米、小麦等50个主要农产品开展育种、栽培(养殖)、病虫害防控、农机装备等研究,推进新品种、新技术和新装备研发与集成示范。在生物种业、智慧农业、农机装备、绿色投入品等领域布局建设173个部级重点实验室,提供科技创新和成果应用平台支撑。组织实施农业领域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取得重要标志性成果。在加强农业品牌建设方面,2018年,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强农的意见》,强调立足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打造特色品牌。2021年,制定《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指南》,指导省级农业农村部门重点培育区域公用品牌近3000个。印发《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有效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
二、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
我部会同相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融合主体培育。发展各类经营主体,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发展,目前全国县级及以上示范家庭农场超过11万个、示范社达16.7万家;认定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1959家,培育县级以上龙头企业超9万家;引导组建龙头企业牵头、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跟进、广大小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8000多个,会同中国农业银行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意见》,为550家以上联合体累计投放贷款113亿元。中国人民银行联合我部等六部门出台《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截至2022年3月末,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余额超24万亿元,同比增长12.7%。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我部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服务公司和供销合作社等主体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推动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发展。2021年,安排中央财政资金55亿元支持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二是推动产业链延伸。打造农业全产业链,印发《关于加快农业全产业链培育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拓展产业增值增效空间,构建完整完备农业全产业链。已建设31个全产业链重点链和63个全产业链典型县。推进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重点支持蔬菜、水果等鲜活农产品建设约5.2万个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新增库容1200万吨以上,择优重点县整县推进。推动农产品电商发展,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在110个县开展试点。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农业农村电子商务专题培训班,培训电商骨干人才2000余人。三是推动乡村产业交叉融合。印发《关于拓展农业多种功能 促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强调贯通产加销、融合农文旅、对接科工贸。以“农业+”加工流通方式发展中央厨房、直供直销、会员定制等,2021年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企业营业收入18.1万亿元,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70.6%;以“农业+”文化旅游、教育康养方式发展观光农业、教育农园、康养农业等,文化和旅游部牵头推出1199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和100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乡),我部认定60个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推介1442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和212条乡村休闲旅游精品线路,2021年乡村休闲旅游营业收入7130亿元;以“农业+”信息技术方式发展数字农业、农村电商等,2021年农村网络销售额2.05万亿元。
三、关于不断强化乡村产业发展政策支持
近年来,我部会同自然资源部、财政部等部门强化政策设计,支持乡村产业发展。一方面,保障乡村产业用地需求。强化规划引领,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指导地方科学编制县、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合理保障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允许各地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用于农村基础设施、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等用地。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会同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明确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范围,拓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途径,大力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为农村产业发展壮大留出用地空间,推动21个省份出台实施细则。规范设施农业用地,会同自然资源部等部门印发《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在严格耕地保护的同时,明确设施农业用地范围,改进设施农业用地政策。另一方面,加强产业发展资金保障。建立金融支持政策体系,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关于做好2022年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明确将乡村产业作为金融支持重要内容,引导金融资源持续流向农业龙头企业、高效农业、乡村旅游等领域。截至2022年3月末,全国涉农贷余额45.6万亿元,同比增长12.2%。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确保“十四五”期末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50%以上。按照《关于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的考核办法》,考核督促地方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加大乡村振兴投入,中央预算内投资向农业农村倾斜,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61亿元,比2020年增加100亿元,其中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超过50%。中央财政先后支持设立了中国农业产业发展基金、现代种业发展基金、中国农垦产业发展基金等产业基金,鼓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相关产业基金。支持地方政府发行政府债券用于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公益性项目,立足用好现有支出政策和资金渠道支持乡村产业振兴。加强考核督导,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银保监会印发《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办法》,明确评估对象、指标、程序等内容,确保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的效果。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对乡村产业发展的指导,完善政策措施,增强要素保障,充分拓展农业多种功能,促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2年8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govpublic/XZQYJ/202209/t20220914_640927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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