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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县湖林乡组织学习《福建省动物防疫条例》

发布时间:2022-09-24 来源: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福建省动物防疫条例》,9月16日,华安县湖林乡人民政府组织乡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各村动物防疫员、各养殖企业负责人及驻场兽医人员学习《福建省动物防疫条例》。

  县畜牧兽医渔业股高级兽医师陈燕慧详细解读2022年7月28日新颁布的《福建省动物防疫条例》,有效提升专业技术人员及养殖相关从业人员的法律意思,促进湖林乡畜牧业有序健康发展。

  乡分管农业领导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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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nynct.fujian.gov.cn/ztzl/dwfy/202209/t20220921_599708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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