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资讯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土地奇闻 > 正文

永州市| 双牌县:审结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发布时间:2022-09-24 来源: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近日,双牌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被告人卿某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扣押在案的三层刺网一个,渔篓四个,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被告人卿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渔业资源环境修复费用4126.8元。

  经审理查明,2021年11月28日22时许,被告人卿某某在禁渔期内,在禁止捕鱼的潇水河道双牌县泷泊镇露灯村段,使用禁用的渔具三层刺网捕鱼,并于同年11月29日捕获渔获物12.8千克。被告人卿某某于2021年11月30日被双牌县森林公安局民警传唤到案,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如实供述了以上事实,认罪认罚并签字具结。公安机关扣押了作案工具三层刺网一个,渔篓四个。

  另查明,经双牌县农业农村局评估,卿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对湘江水系潇水双牌段的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建议购买价值41268元的“四大家鱼”鱼苗增值放流,放流5厘米以上的“四大家鱼”苗种投放至其捕鱼的水域以恢复种群资源的鱼种。

  综上事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双牌县人民法院对卿某某作出以上判决。


原文链接:http://agri.hunan.gov.cn/agri/xxgk/gzdt/sxdt_1/202209/t20220920_2900644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三农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资讯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资讯 tdzx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