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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缴税费政策延续 河北企业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

发布时间:2022-09-24 来源: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缓缴税费政策延续

  河北企业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

  

  (记者烟成群)为进一步给制造业企业纾困,国务院决定延续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税费政策,自2022年9月1日起,对已享受延缓缴纳税费50%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和延缓缴纳税费100%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其已缓缴税费的缓缴期限届满后继续延长4个月。

  记者从省税务局获悉,河北税务部门已对河北省电子税务局进行了优化,开通缓税提示功能,纳税人可通过河北省电子税务局进行操作。由纳税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自行判断是否符合缓税条件,税务机关将在事后再进行风险核查。

  据介绍,对于此次延缓缴纳税费,已按相关规定享受延缓缴纳政策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税费,在延缓缴纳期限届满后,无需操作,缓缴期限自动延长。2021年11月和2022年2月延缓缴纳的税费在2022年9月1日至14日已缴纳入库的,纳税人可自愿选择申请办理退税(费)并享受延续缓缴政策。


原文链接:http://zrzy.hebei.gov.cn/heb/xinwen/bsyw/szfxw/107699852313487237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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