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主动作为,严守耕地保护红线——重庆严格健全耕地保护制度
近日,虽然气温骤降,但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石家乡九龙村却是一派热火朝天的景象。随着挖掘机作业,高标准农田改造工作正有序推进。
石家乡相关负责人介绍,过去,石家乡有上千亩“鸡窝田”,很难实现机械化作业,耕地产出效益低,部分农田甚至闲置。
目前,石家乡正在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今后将达到“田成片、路相连、渠相通、涝能排、旱能灌”的目标,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提升耕地质量、粮食产量。
“鸡窝田”变为高标准农田,正是重庆抓耕地保护的一个缩影。近年来,重庆积极主动作为,从体制机制、责任落实、政策制定等方面有针对性地采取工作举措,促进耕地保护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
提出一揽子“硬措施”
耕地保护是基本国策。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坚持并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划定并守住了18亿亩耕地保护红线。
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是健全耕地保护制度的重要举措。2022年1月,党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要求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
中央有部署,重庆有行动。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耕地保护意识薄弱、职责不清、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现实情况,重庆积极作为,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切实压实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责任,实行党政同责。
具体来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切实落实省级党委、政府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履行耕地保护主体责任。
同时,重庆组建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耕地保护建设工作专班,将市发展改革、农业农村、林业、交通、水利等部门以及市级纪检监察机关、检察及审判机关、公安部门等一并纳入耕地保护责任单位,各部门依职责加强对耕地保护工作的行业管理、履职监督、追责问责和司法保障。
各区县(自治县)、乡镇(街道)对标对表成立各级耕地保护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分级落实本地区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履行耕地保护主体责任。
下一步,重庆将结合实际提出一揽子“硬措施”。其主要内容包括通过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形式,进一步明确耕地保护工作职责,压实主体责任和共同责任;强化考核监督和执纪问责,倒逼各方提高站位,切实守住本地区耕地保护红线等。
坚持管控性保护
强化耕地用途管制
记者从市规划自然资源局了解到,根据2019年的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重庆耕地面积有2805万亩。从区域分布来看,重庆有45%的耕地分布在主城都市区。这就形成了一系列现实问题:未来城市发展规划区与优质耕地分布区高度重叠、占补平衡压力大,实现耕地“进出平衡”难。
针对上述问题,近年来,重庆坚持管控性保护,强化耕地用途管制,推动耕地“进出平衡”制度落地初见成效。
首先,科学统筹划定“三区三线”,强化国土空间规划指导约束作用。坚持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优先,坚持“以补定占”,依据耕地补充潜力确定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并建立联合上图及审核机制,涉及占用耕地的相关专项规划、造林绿化空间经统筹平衡后,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作为管控依据。
其次,规范各类用地行为,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对巧立名目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开展严肃追责问责,强化临时用地管理,并要求“涉农”项目应节约集约用地,少占耕地。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用地中不符合设施农用地要求的,应依法按照建设用地管理。
再次,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耕地“进出平衡”,指农用地内部的耕地与其他农用地(如林地、草地等)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之间的转换。针对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重庆出台落实耕地“进出平衡”政策文件,严控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各区县按照文件要求编制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有力有序组织推进实施。
此外,重庆还将加强土地流转审查审核和监管,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事前对不符合耕地保护有关政策规定的,不通过审查审核。事中事后加强监管,坚决纠正大规模流转耕地不种粮的“非粮化”行为。对违法违规改变设施农业用地用途、擅自扩大使用范围、超期不复垦等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坚持建设性保护
确保耕地提质增量增效
在管控性保护之外,重庆还对耕地开展建设性保护。主要内容包括“提质量”“增数量”“建机制”。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提质量方面,重庆推进土地整理项目转型升级,规范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建立从选址、立项、实施到验收、核定全程监管机制。明确高标准农田新增耕地核定操作程序,确保新增耕地质量。渝北区千丘塝村土地整理项目、彭水县石柳乡土地整理项目、南川区南平镇土地整理项目等取得良好成效。
在增数量方面,重庆拓展恢复耕地途径,在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理复垦项目时,将可恢复为耕地的其他农用地纳入项目范围统筹实施,确保耕地提质、增量、增效。引导农业项目业主、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户个人主动恢复耕地。
在建机制方面,重庆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印发《关于构建国土整治项目补充耕地利用保护激励机制的通知》;对实际承担耕地保护任务的区县给予合理补偿。并推动耕地保护立法,在《重庆市土地管理条例》中新增耕地保护实行党政同责、耕地实行差别化用途管制、严格新增耕地核定、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等条款。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xw/qg/202212/t20221208_641676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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