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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逐年提高地方财政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标准 大力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发布时间:2022-12-08 来源: 农业农村部网站 作者:佚名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一项长期性、战略性举措。2019—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共计筹措下达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51.64亿元,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亩均投入1500元补助标准(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约亩均1000元,不足部分由自治区财政资金补齐,同步开展高效节水灌溉的项目区由自治区财政亩均再增加补助300元),大力支持全区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970万亩。

  为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进一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质增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近日,自治区财政厅会同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财政投入有关事项的通知》,继续加大地方财政支持力度,提高地方财政投入标准,加力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

  一是稳妥有序推进提标工作。从2023年起,广西高标准农田建设地方财政投入每年亩均增加200元,实现在2030年前财政投入达到亩均3000元补助标准。

  二是全面落实资金筹措责任。此次提高地方财政投入标准部分所需补助资金由自治区本级财政和项目县财政按一定比例分担。对44个国家和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自治区本级和县级按8∶2比例分担;对其他县,自治区本级和县级按6∶4比例分担。

  三是切实压实地方投入责任。要求各地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筹土地出让收益(2023至2025年各级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分别要达到40%、45%、50%,同时2025年土地出让收入8%以上要用于农业农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收益和安排预算资金等多渠道落实县级分担资金,并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加快推进各年度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在持续强化资金投入保障的基础上,会同农业农村部门指导项目县提前做好项目实施前期工作,为项目高质高效实施争取更多时间。同时,严格按照直达资金管理要求,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不断提升资金使用质效。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ztzl/gdzlbhyjs/mtbd_28775/mtbd/202211/t20221118_641569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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