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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大力宣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发布时间:2022-12-08 来源: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11月25日,眉山市人民政府黄河市长主持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习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黄河市长强调,2022年9月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大力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一是压紧各方责任。各县(区)政府要严考核、夯体系、强保障,将属地责任落实到位。有关监管部门要建机制、推举措、搞协作,确保承诺达标合格证、追溯和信用管理等新制度落地见效。二是坚持源头治理。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创建优质农业品牌,筑强优质产品生产基础。三是深化专项整治。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聚焦使用违禁药物、农兽药残留超标、滥用乱用农药等突出问题,扎实推进“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严打违法违规行为。四是推动社会共治。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抓好新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贯工作,广泛科普、鼓励举报、推进共治。

  自《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通过修订以来,眉山市大力组织学习宣传新法,取得好成效。市农业农村局制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通知》,组织市县监管、检测、执法工作队伍召开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培训会;各县(区)结合“百县千乡万户”培训、职业农民培训等工作,对乡镇、村工作人员、农业主体开展培训。全市共计培训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关工作人员620人次,印制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法》1000本,实现了工作队伍培训全覆盖。同时,通过发放宣传单、村民广播、微信群消息等方式,结合日常巡查、产品抽检等工作,面向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消费者,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乡村、进基地、进农户。全市印发宣传单2万份,开展网络媒体宣传8期,在村委会、交通要道设置宣传栏48个,张贴宣传画册2000余份。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32/2022/12/2/345a6e4bff1d4ee5aecde16fad018fd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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