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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

发布时间:2022-12-09 来源: 江苏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苏自然资预〔2022〕59号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徐州市城市轨道

  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

  

  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单位关于办理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项目用地预审的请示及有关附件已收悉。经审查,现提出预审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属于交通项目,路线起自徐矿城站,止于奥体中心南站,共设20座车站(全部为地下线)、一座停车场和一座车辆段,全长约25公里。项目建设对改善城市交通,促进城市建设、经济发展、产业升级具有重要意义。符合供地政策。

  二、该项目拟选址位于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已列入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清单,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及大运河江苏段核心监控区,涉及占用生态空间管控区0.6700公顷,徐州市人民政府已按规定出具《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报送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不可避让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论证意见的函》,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规则。

  三、该项目拟申请用地48.3043公顷,其中农用地23.9026公顷(含耕地18.3599公顷),建设用地24.2383公顷,未利用地0.1634公顷。按照拟订的工程建设规模,用地规模符合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在编制可研报告时,应对节约集约用地状况作出专门分析,在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和集约用地,并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

  四、按照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应落实补充耕地项目,开垦补充同等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确保做到“占优补优”。

  五、按照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要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规定,并按照要求将征地补偿安置相关费用全额纳入项目投资概算。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投资体制管理有关规定以及原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江苏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原则同意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项目用地预审(有效期三年)。

  本预审意见不作为取得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待项目批准后,请按程序和规定依法办理用地手续。

  

  

  

  

  

  (此页无正文)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11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发改委,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2022年11月25日印发

  


原文链接:http://zrzy.jiangsu.gov.cn/gtxxgk/nrglIndex.action?type=2&messageID=2c90825484bb1b1a0184bcd85e9c00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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