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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还清贷款即可办理过户!宁波试点“带押过户”新模式,跨行也可以办

发布时间:2022-12-09 来源: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无需提前还清贷款,房子就顺利卖出去了,而且整个交易登记全流程当天完成,解决了我的燃眉之急,真是实实在在的惠民举措!”日前刚完成过户手续的许先生、陈女士高兴地介绍道,自己打算出售的房产还有87万元银行贷款没有结清,按照以往二手房交易方式,需要解押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解押就意味着要还清原贷款,自己短期内无法筹集足够资金办理还贷业务,正为借钱一事发愁。他们了解到,宁波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正在试点“带押过户”新模式,便向相关银行发起了“带押过户”业务咨询,在中心的协调下,他们成功办理了该项业务。

  根据《民法典》第406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这表示,进行不动产转移登记时不动产权和抵押权可以同时转移,俗称“带押过户”。“带押过户”简单说,就是卖方可免于提前结清名下贷款,买卖双方可直接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一次性办理后续解押、过户、重新抵押等动作,并且,买家的按揭贷款手续也在这个过程中一并办妥。目前“带押过户”已在宁波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银行试点,并成功完成了多笔业务办理。

  据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二手房“带押过户”流程便捷,不仅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而且也有利于保障资金更加安全,切实为交易双方提供了便利。

  在资金方面,买方只需准备首付款,余款通过银行贷款手续完成,大幅降低交易成本。

  在流程方面,中心专门设置“带押过户”业务流程,采用了不动产过户和抵押登记同步办理组合登记模式。现在只需一个窗口、一次收件、一套材料、一个环节,即可同步办理存量房买卖转移登记、抵押权变更、抵押权转移登记等多个业务的“同步办”“合并办”“合并审”,缩短了二手房交易时间。

  在交易风险方面,为确保交易安全,买卖双方需与银行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相关协议,买方贷款资金将直接打给原抵押银行和卖方,充分保障各交易主体的合法权益,避免之前二手房过户中存在的交易风险。

  值得一提的是,与中心之前试点办理的“带押过户”不同,此次买卖双方的贷款机构为两家不同的银行,是跨银行的新的业务类型。针对新的业务类型,中心召集相关银行和中介人员反复协商、研究,打通业务壁垒,优化办理流程,实现了房屋转移、抵押权变更、抵押权转移“三合一”组合登记,这在全省尚属于首例。

  随着宁波市首例二手楼“带押过户”业务落地,这种新的按揭服务模式是为持续提升便民利企服务措施的有益探索,更好满足市民房屋买卖需求。

  了解多一点

  目前,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有以下两种组合:

  No1.存量房转移登记+抵押权变更登记

  这就是大家一般理解中的二手房“带押过户”,即买卖双方与同一贷款机构签订相关协议后,可在不注销原有抵押登记的情况下直接申请办理抵押权变更。

  No2.存量房转移登记+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权转移登记

  该组合与上一个组合最大的不同点在于二手房买卖双方对应不同的贷款机构(即两个不同的抵押权人)。在买卖双方与不同的贷款机构签订相关协议后,可在不注销原有抵押登记的情况下直接申请办理抵押权变更及抵押权转移登记业务。


原文链接:http://zrzyt.zj.gov.cn/art/2022/10/25/art_1070719_590080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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