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64号建议的答复函
类别:B
签发人:薛建兴
陕自然资函〔2022〕57号
范传斌代表:
您在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增加安康中心城市建设用地指标的建议”收悉,现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对您提出的涉及我厅职能范围的建议函复如下:
您提出的“通过省内统筹的方式减少安康市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增加建设用地指标,以此保障安康高新区乃至中心城区重点项目建设和未来发展用地需求”的建议,对推动安康市高质量发展、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了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国家对新增建设用地实行总量控制。一直以来,在国家下达我省建设用地指标十分有限的前提下,我厅积极支持安康市经济社会发展,有力保障了安康市建设用地需求;同时支持安康市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优化土地利用布局,保障项目落地。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程中,我厅也对安康市给予了重点关注,多次听取安康市的规划汇报,赴实地调研、专题督导,就共性、突出问题深入研究,出台了《陕西省县级国土空间规划技术规范》,用以规范和指导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去年,我厅分两批次安排安康市规划过渡期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3248亩,用以保障到今年国土空间规划审批前安康市建设用地需求,截至2021年底,安康市已完成报批633亩。
目前,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尚未出台,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等规划指标仍未下达。下一步,待国家规划纲要出台后,我厅将充分考虑安康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建设用地指标分配中予以倾斜支持,合理分解下达建设用地规模、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为安康市产业发展奠定基础。
范传斌代表,您能在百忙中抽出时间热心支持我们自然资源工作,关注自然资源管理事业的发展,对此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春江水暖鸭先知”,基层对营商环境的感知最敏锐、也最深刻,时刻倾听基层呼声,服务保障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一直是我们自然资源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和担当。希望今后您能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关注自然资源管理事业,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我们愿和您一并共同努力,为促进自然资源事业的发展,保障我省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作出贡献。
专此答复!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4月24日
(联系人:熊 宇,联系电话:029-84333122)
原文链接:http://zrzyt.shaanxi.gov.cn/info/4575/6314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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