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651号提案的答复函
类 别:A
签发人:薛建兴
陕自然资函〔2022〕16号
田芳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铜川创建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的建议》(第651号)收悉,提案客观实际,针对性强。积极支持示范园建设,是贯彻落实近年来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落实《陕西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加快推动乡村产业兴旺、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切实推进乡村振兴标志性工程,我厅高度重视。现结合职责职能和工作实际就支持铜川创建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有关工作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我厅对铜川市农业产业发展,特别是创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工作大力支持。2021年,我厅指导铜川市编制2020年第一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调整1910亩用地指标,有效保障西安理工大学科学城项目用地。12月,我厅报省政府批复铜川市西安理工大学科学城项目用地2082亩,推动项目建设,为铜川市创建产教融合示范市提供了有力支撑。目前,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厅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和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并监督实施陕西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实施意见》,指导各地全面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加快构建我省国土空间体系,统筹全省生态、农业、城镇空间布局和产业发展布局。下一步,我厅将按照提案建议,指导铜川市认真编制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创建产教融合示范市为指引,统筹考虑产教融合用地布局,并在下达建设用地指标时予以倾斜。同时对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产教融合项目,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积极保障用地需求。
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关注自然资源管理事业,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我们愿和您一起共同努力,促进我省自然资源事业的发展,为实现追赶超越目标作出贡献。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3月22日
(联系人:骆向洁,电话:029-89546018)
原文链接:http://zrzyt.shaanxi.gov.cn/info/4576/6302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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