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涉农企业创新能力稳步提
12月16日,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党委书记毛世平在2022中国农业农村科技发展高峰论坛暨中国现代农业发展论坛上发布了《2022中国涉农企业创新报告》和2021年我国涉农领域创新型领军企业榜单。
《报告》连续三年以中国上市涉农企业为评价对象,利用上市公司披露的年报信息和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数据库企业专利数据,建立了包括创新投入能力、创新产出能力和创新环境的3个一级指标、8个二级指标和18个三级指标的中国涉农企业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持续跟踪监测我国涉农企业创新能力及其变化。
《报告》显示,我国涉农企业创新能力稳步提升,2019、2020、2021年创新指数分别为46.85、47.25和47.28。涉农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逐步凸显,一是涉农企业已成为创新成果转化的主体,创新产出能力相关指标接近或高于上市企业平均水平;二是涉农企业正逐步成为创新投入的主体,2021年上市涉农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平均规模(1.13亿元)相比2019年(0.97亿元)和2020年(0.95亿元)增长了16%和18%,研发投入强度为2.61%,相比2019年(2.55%)和2020年(2.60%),稳步提升。
为强化我国涉农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提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效能,《报告》建议,一要健全优质涉农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尽快培育一批大型国有涉农企业成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扶持一批科技型骨干涉农企业成为创新重要发源地,支持中小微涉农企业创新发展,鼓励专业化技术服务平台企业建立。二要引导中央企业、民营科技型骨干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建议农业农村部、科技部等相关部门树立一批农业创新联合体标杆,总结可推广可借鉴的经验模式。三要开展校企、院企科研人员“双聘”等流动机制试点,尽快落实科研人员到企业兼职兼薪细则,推广涉农企业科技特派员制度。四要通过设立创新投入引导基金或参与股权投资基金等多种形式,带动社会资本、金融共同投资涉农企业,鼓励各类股权投资机构投资支持涉农企业科技创新及成果推广。五要营造良好的创新生态环境,将种苗繁育、种养殖基地、技术推广费用等投入纳入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开辟品种审定、农药兽药登记、新型肥料登记等审批绿色通道,支持种业市场主体加强原始育种和修饰性品种创新、权利运用和授权,加大种业侵权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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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nynct.fujian.gov.cn/xxgk/gzdt/xxkd/202212/t20221219_608095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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