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一农药案例入选农业农村部农业执法保障粮食安全十大典型案例
近日,市农业执法总队指导武清区农业执法支队办理的某农资公司跨省线上销售假农药案被农业农村部推选为全国农业执法保障粮食安全十大典型案例。
2022年5月中旬,市农业执法总队和武清区农业执法支队先后收到12345政务热线转办的外省市消费者关于天津市武清区某农资经营有限公司通过互联网销售假农药“敌草快”的投诉。经初步核查,该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在我市武清区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在某网络平台上注册了网店4个,且发货地址均在江苏省,其法定代表人孙某长期居于外地,拒不配合调查。经市、区两级农业执法机构会商研判,决定商请公安提前介入,协助开展调查工作。2022年7月24日,市农业执法总队、武清区农业执法支队、市公安环食药总队及武清区支队执法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赴江苏淮安市、宿迁市开展调查。2022年8月2日,联合调查组对涉案场所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发现未销售的标称“敌草快”“草甘膦”及无标签的桶装农药792桶(5.0公斤/桶)。经抽样送检,上述产品中均检出“百草枯”成分,含量为4.2%。经对当事人经营的4个网店后台销售数据初步统计,涉案金额达600余万元。同日,公安机关对2名当事人立案调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根据当事人供述的违法线索,2022年8月9日至12日,市、区两级农业执法机构派出执法人员赴石家庄市晋州市和邢台市南和区,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案件调查取证、侦破工作,捣毁生产假农药黑窝点1个、无证经营黑窝点1个,现场查获“百草枯”母液0.5吨、制剂50瓶(0.9公斤/瓶,检出“百草枯”成分)、制假设备1套,另有包装瓶、纸箱等包装材料5000余套,涉案金额1400余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
该案是我市农业农村部门移送公安机关的第一例网上销售假农药案件,且涉案金额为我市历年农药案件之最,被农业农村部列为保障粮食安全十大典型案例。该案件的查处,有力打击了互联网销售假农药等违法行为,对违法经营者起到了强力震慑作用,对于维护农资市场生产经营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该案例对于我市加强互联网经营农资活动的监督检查,以及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原文链接:http://nync.tj.gov.cn/SY0/XWDT152013/XYDT152014/202301/t20230106_60702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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