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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深化改革创新服务惠及民生 来源:锦州市自然资源局  作者: 时间:2023-01-29 19:36:00

发布时间:2023-02-04 来源: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锦州市自然资源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不断深化不动产登记“放管服”改革,紧紧围绕企业和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积极探索服务举措,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增强了企业及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是打造“党建+不动产登记”品牌服务。在登记办证窗口设立党员先锋岗,并由党员干部组成“办不成事反映”窗口,解企业所急,排群众所难;组建党员先锋队,设立“绿色通道”窗口服务特殊群体,免费提供上门登记,把温暖送到群众家中;党员干部积极投入下沉服务,疫情期间共108人扎实推进“户户清户户帮”“万人联万家入户即敲门”工作,进社区,进家庭,精准对接居民户,帮助解决各类矛盾纠纷,有效提升了网格治理能力和疫情防控能力。

  二是不断升级优化“不动产登记+互联网”业务。“不动产登记+税务”实现信息共享、数据直连,人员、流程、信息集成优化,打造了“信息一次录入、业务双向联办”“一窗受理”的全新业务流程。“不动产登记+法院”实现与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数据互联互通,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可在线办理查询、查封、解封等登记业务。“不动产登记+政务服务”完成政务服务网统一入口、对接统一身份认证、对接统一事项库、向一体化平台共享办件数据以及对接“辽事通”、对接电子证照、对接电子印章等,推进了网上预约、网上申请、网上审批。“不动产登记+金融机构”实现抵押网签备案登记,可线上申请抵押类登记业务,实现抵押权业务“不见面”办理。

  三是深度优化流程全面创新登记业务。作为“一件事一次办”全省试点单位,通过数据共享将房屋转移信息及时推送给“水、电、气”部门,只需通过“一网通办”平台,以“一次申请,共同核验,并联审批”的方式,完成一并过户。自2022年1月起,实现商品房转移登记“一证通办”,即购买商品房的购房人仅需提供身份证,即可在不动产登记中心直接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实现此业务的“零材料办理”。同时,在登记办证大厅设有“企业直通”窗口,为企业提供“代帮办”服务,帮办申请、协助准备相关材料,帮办、代办、上门办,对企业类登记实行“一窗受理、一窗出证”,一个工作日(批量件除外)办结服务。


原文链接:http://zrzy.ln.gov.cn/ywbb/sxdt/202301/t20230129_47320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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