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资讯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土地知识 > 正文

使用权登记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发布时间:2023-03-10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作者:佚名

  

  申请农村宅基地应向乡镇政府、办事处提交下列资料:

  (一)村民个人申请宅基地的申请书;

  (二)申请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家庭成员,户口是否本村集体户口等);

  (三)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具的材料:

  1、申请人现有的宅基地情况;

  2、对申请人拟发放宅基地的位置、面积、宗地草图等;

  3、村民会议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讨论情况,在村集体公布情况的说明等;

  4、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现状图等,并注明拟占用土地地类;

  (四)属于建新交旧的,申请人与村委会签订的建新交旧协议书;

  (五)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打印 关闭

   信息来源:锡林郭勒盟农牧局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yw/nszd/xlgl/202303/t20230306_226841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本网招聘 三农项目简介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资讯网 tdzx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