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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研究

发布时间:2023-03-22 来源: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新时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研究

      引言

      最近几年以来,国家自然资源部门对于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予以了高度重视,将其上升成为了国家战略工程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国土资源是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内容,因此对于国土空间的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也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重要措施。2019年,党中央和国务院在出台的《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等多个文件中对于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都提出了一定的要求,并明确了相关标准和工作目标。最近几年以来,在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也依然存在许多不足,面对着压力与挑战,针对这一现状,相关部门必须要紧跟时代发展节奏,抓住时代机遇,从多方面着手,全面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

      1、土地综合整治的意义

      我国土地整治工作,最早始于上个世纪80年代,迄今为止已历经四十多年的发展,也成为了历届乡镇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做好乡村发展要素统筹、人地关系协调和乡村格局重塑的关键手段。从本质上来讲,土地综合整治主要是协调人际关系,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对此,土地综合整治的意义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加强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在整个过程中,通过落实农田整治、耕地整理、住房宅基地复垦等,增加了农村的耕地面积,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农村综合生产力。其次,通过加强土地整治工作可以有效优化土地结构布局,通过对村镇体系和布局进行调整,充分提高农村空闲地和废弃地的开发利用效率。最后,加强土地综合整治,在这一过程中有效促进现代农业技术的应用,不仅能够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同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农民经济收入。

      2、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的关系

      土地整治,简单来说就是对一些空闲土地和废弃土地进行开发与利用,修复受损的土地和污染的土地,同时落实土地复垦工作。而土地综合整治,则指的是对规划区内的土地进行规划设计和综合治理,关注的是工作内容的综合性,工作模式的多样性,以及工作目标的多元化。土地综合整治的范围是即将要规划和治理的整个区域空间和立体空间,有着扎实的理论依据、有效的应用对策和系统的工作内容,可以说是国土整治工作的最高级别,也是未来我国国土空间整治的主要发展方向。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中的生态修复工作,应不仅对单一点面污染等问题进行工程修复治理,而应该依据山水林田草系统治理和绿色发展的要求,将整体生态修复,构建生态为先土地综合整治工程,优化调整生态用地布局,维护整治区域物种多样性,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维持乡村自然景观风貌。构建完善可持续高效的生态系统,推动乡村经济发展正向良性循环。土地整治和土地综合整治都属于是国土空间整治中的一项内容,而生态修复则在这一过程中占据重要位置,主要表现在改善生态环境和修复生态系统两个方面,所以生态修复工作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国土整治的效果。对此,党中央和国务院予以了高度重视,立足于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根据我国当前各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情况提出了对于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的要求。强调在进行这两项工作过程中,要顺应自然环境的发展规律,始终坚持节约,保护、修复的原则,并在此基础上探寻、总结做好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的有效策略。

      3、新时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面临的机遇及挑战

      从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基于新时期环境下我国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作的落实上,面临着一定的机遇和挑战。具体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3.1 面临的机遇

      随着新一轮社会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自然资源部门已意识到土地综合整治和自然生态修复的重要性,并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结合我国各地区实际情况为山川林田湖草的整体保护、系统恢复和综合治理提供了多重保障。最近几年以来,为将党中央的指导战略贯彻落实在地,自然资源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文件,为土地综合整治和自然生态修复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充分体现出了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在国土空间治理中的重要地位。相关规范和制度的出台以及文件的颁布,为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在今后的一段时间里。我国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将会受到各行各业的高度重视,并成为自然资源部门的工作重点。

      3.2 面临的挑战

      3.2.1 土地综合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综合治理工作的落实上还存在一定问题,面临着巨大挑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思想认识方面。目前我国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处于初级阶段,社会各界对这项工作缺乏足够的认识,各部门在汇报工作的过程中,很多时候重点都是集中在项目和资金方面,对于土地综合整治的预期效益与实施形式理解不足,对于项目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模式比较迷茫。如此之外,社会各界群众对于这项工作了解程度不够,因此参与积极性较弱。

      (2)人力方面。在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过程中,必须要有足够的现场调查人员了解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好对于地形、地貌和地质条件的分析。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项目任务繁杂,而且可支配人员较少,在做调查的时候习惯性走过场。还有一些现场调查人员专业素质较差,缺乏实践经验,在业务能力上无法满足工作的实际需求,导致影响了最终的调查结果。这也为后续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带来的安全隐患。

      (3)资金方面。在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过程中,目前资金缺乏的问题十分常见。对于这项工作的实施,需要投入很多的财力资源,对此,仅靠地方政府的财政支持是很难满足的,也需要一些社会资本的投资。但从已实施项目情况来看,社会资本较为缺乏,导致筹集的资金难以满足项目的实际需求。

      (4)规划方面。农村地区受制于地理条件,当地居民受教育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发展模式较为单一,缺乏高效统筹的集约化管理发展模式。部分乡镇因其地理位置和环境特殊,土地利用效率较低,难以实现农业集约化,尚未能将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协调发展融入乡村振兴事业中。

      3.2.2 生态修复方面存在的问题

      生态修复是一个长期的工程,需要建立在生态学理论指导基础上。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很多地区在开展生态修复工作过程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具体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最近几年以来,我国对于自然保护区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很多地方都禁止人工采伐,让森林资源得到了保护。但是人工林密度过大问题也比较严重,导致很多地区深层土壤含水能力下降,还有一些地区过度放牧问题比较严重,导致草场提前退化,诸多人为因素影响了当地的生态环境。

      (2)历史时期矿山粗放开采造成的地质灾害、地表水水源污染、地下水水源污染、矿坑尾水、地形地貌景物破坏,对乡村生态环境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严重威胁周边居民生活环境。

      (3)也有一些地区由于地理位置比较特殊,尤其是一些偏远地区,自然环境变换复杂,因自然因素引发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因地质灾害造成基岩大面积裸露、土地肥力下降、水土流失乃至区域生态环境退化,因此很难实现对于自然资源的调控。

      (4)部分地区遗留的“散乱污”个体作坊,缺乏环保设施,固体废弃物随意倾倒,大气排放未经处理,污水处理设备缺失造成对乡村环境污染,严重影响乡村居民生活环境。

      (5)因工业污染、矿产生产和日常生活废弃物使农用地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农用地土壤环境状况不容乐观―因工业“三废”排放及城乡生活污染物排放,部分地区,城镇周边乡村农田存在重金属污染情况;在农业生产中的农药等有机污染物,可被农产品富集,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严重威胁人体健康。

      3.2.3 尚未形成多方面合作的局面

      对于土地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作的落实来说,仅靠自然资源部门的参与是远远不够的,由于整个过程中需要涉及到很多方面的内容,包括生态修复、土地整治、水利建设、环境治理、交通建设等,具有较强的系统性和综合性特点,必须要有多个部门的合作。但从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很多地区还尚未形成多个部门协同工作的局面,而且没有拓宽工作范围,习惯将注意力放在土地综合整治上,对于各项工作缺乏合理的统筹与整合,分割现象比较严重,影响了工作目标的落实。

      4、做好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的策略

      4.1 转变传统思想观念

      (1)地方管理部门应结合国家政策,因地制宜地做好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作的规划与安排,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予以高效解决,满足土地整治和生态修复的工作要求。

      (2)组建领导专班,高效指导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作。要求所有相关部门都要积极参与到该项工作中,通过多方协作打破传统单一的管理模式,构建良好的国土空间综合管理环境。

      (3)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出台相关政策要求,助力土地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的顺利实施与推进,以期实现预定发展目标。

      (4)坚持以“生态文明”为指导思想,尊重人民群众的基本需求,适当增加耕地数量。充分做好农村土地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尤其对于空闲地和废弃地予以高度重视,做好对于土地空间的格局调整,在节约生态资源的同时打造“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

      4.2 灵活运用体制机制

      (1)打破政策限制。在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的过程中,要做好各项政策之间的联系,打破原有的政策限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具有突破性的策略和方法,比如新增建设用地,新增指标奖励等等。并将这些工作纳入到乡村振兴战略中去,充分调动起基层政府和群众的参与积极性。

      (2)平衡资源资金。为了能够拥有更多的资金来落实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在日常工作中,相关部门应该做好资金方面的平衡与调整。结合实际情况拓宽资金获取渠道,鼓励社会企业的参与。保证资金满足工作的实际需要。具体需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加大对于资金的整合与管理,明确每一笔资金的用途,并做好相关账目的记录。确保所有资金都能应用到环境改善、公路建设、危房改造、空地复垦等上面。有效提高对于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的资金支持力度。第二,充分结合实际情况,扩大资金投入,获取更多的经济来源。对于地方产业要做好规划发展,不断强化地域产业的造血功能,在提高产业经济效益的同时,使其可以创造出更多的平衡项目资金,保证项目的良好发展。第三,对传统的项目组织模式进行调整和改进。落实责任主体,采取多样化的模式推进实践工作,保证各层政府都能获得相应的权益,并及时针对不同情况进行相应的改进和完善,让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全面落到实处。

      4.3 确定工作重点

      (1)强化整合力度。各级政府要对国土空间资源进行合理的规划,并依此制定针对性的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方案。同时也要整合各部门的基础力量,促进多个部门的沟与合作,为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的落实提供有力保障。过程中要明确各部门的优势和任务,做好耕地方面的交易,在拓宽资金渠道的同时,融入更多社会资本,保障整治项目工作顺利进行。

      (2)加强示范作用。在日常工作中要积极做好创新和改进,同时加强技术支撑力度,结合实际情况总结各地工作的落实效果,积累更多的经验。在彼此沟通和交流的过程中制定全新的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方案,并使其能够全面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去。在加快地区生态建设步伐的同时,充分发挥出引领性作用。

      (3)关注基础建设。对各个地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政策进行深入探索和研究,了解相关技术规程,构建完善的工作系统。同时各地区土地整改机构也要积极参与到其中,对于项目工程的监督与管理,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性作用,为后续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的全面落实奠定良好基础。

      (4)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在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之前,应充分对项目所在地情况进行研究。包括开展项目的缘由、必要性、可行性,各所在地的资源情况、产业情况、土地利用、生态环境等现状及潜在问题,项目规划布局、建设内容、投资概算、效益分析等。对整治修复区域、工作任务、布局和指标等科学性、合理性和可实施性进行充分论证,保证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项目顺利可行,降低项目风险。

      (5)提升土地空间品质。在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的过程中,土地空间品质的提升至关重要。对此,相关部门应该予以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情况加强地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强化农业综合生产力。才能有效提升土地空间品质。除此之外,相关部门也要加大在农业生产方面的资金投入,积极引入各种新技术和新方法,包括生物工程技术、土地整治技术等等,采取多样化手段提高土地开发和利用效率,打造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

      4.4 加强生物保护和生境修复

      (1)做好生物多样性保护。最近几年以来,我国对于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予以高度重视,但相较于欧盟国家来说,虽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却仍然存在一定的滞后,目前尚未将生物多样性保护概念和方法融入到日常农业生产与管理中。针对这一现状,必须要结合各地区实际情况做好调整和改进,确保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能够实现网络化落实。与一些重点地区要建设专门的生态网络,在乡镇地区则要完善绿色基础设施,扩大野生动物的栖息地范围,也可以通过人工建造生态廊道的方式,增加绿色景观的连通性和完整性,这样可以有效增强地区的生物多样性。

      (2)积极做好生态环境修复。除了要做好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之外,也要做好生态环境的修复工作,始终坚持多元化和市场化原则,有效提高自然景观的生态功能。在开展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的工作过程中,积极依据国家的制度政策进行改变,充分发挥各部门在工作上的优势和作用,做好相关工作的统筹规划、方案设计以及资金投入,高效解决农村土地利用问题。除此之外,对于一些试点工作要予以高度重视,完善工作程序,简化工作流程,优化工作方案和建设用地审批程序以及土地指标入市交易程序,将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到自然资源管理链条中。除此之外,国家相关部门也可以建立专门的土地综合整治基金试点,通过跨省转移政策造良好的生态修复氛围。

      (3)建立健全保护体系。进一步完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强化污染物排放调控和环境风险防控,深化落实自然保护区恢复和管理工作。对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进行全要素管控和动态管理,做到统筹规划、区域协调、共建配合、上下联动,做好生态环境数据及时更新,数据共享体系完整建立,定期对体系进行评估,并动态调整管控体系。建成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在国土空间规划、港口码头规划、工业园区规划、矿产开发利用等规划更新发布时,应尊重重点管控单元的空间格局与环境治理格局相匹配原则,确保生态功能不减弱,环境质量不下降。确保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稳步运行,生态环境根本好转,总体形成资源节约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生活方式,实现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结语

      总而言之,在当前时期,我国在开展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作中,还面临着一定的挑战,存在着很多问题和不足。针对这一情况,自然资源部门应该予以高度重视,明确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标准,结合地区实际情况,做好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建立完善的山河林田湖草恢复系统。加强对于地区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打造全面的绿色基础设施网络,充分发挥出土地资源的积极作用,有效提高其综合利用效率,让遭到破坏的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能够逐渐得到改善。

  

  

  

                                    摘自《资源节约与环保》2022年11期

  

  

  

  


原文链接:http://zrzy.hebei.gov.cn/heb/gongk/gkml/kjxx/kjfz/108351422885774131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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