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促进农民增收致富,路在何方?——对话韩杨、唐丽霞、孔阳
嘉宾
韩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第四研究室主任、研究员
唐丽霞中国农业大学国家乡村振兴研究院副秘书长、教授
孔阳河南省周口市副市长、党组成员,商水县委书记
主持人
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余瑶 刘诗麟
我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首次突破2万元。这是近日从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传来的消息,2022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0133元、全年实际增长4.2%。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也专门辟出章节,部署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目前我国农民增收形势如何?促进农民增收还有哪些机遇和挑战?如何做好农民增收这篇大文章?本期对话邀请韩杨、唐丽霞、孔阳三位专家和地方负责人,共同探讨促农增收之道。
促进农民增收的有利条件首先是政策利好,还有疫情防控政策的优化调整和劳动密集型加工业、接触性服务业复苏等。与此同时,也要看到农民增收面临的挑战
主持人:2022年,我国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0133元,首次突破2万元大关。而与此同时,农民收入增速整体呈放缓趋势,城乡居民收入绝对差距仍在扩大。您认为,当前促进农民增收有哪些有利条件?存在哪些挑战?农民收入增速放缓主要受哪些因素影响?
唐丽霞:当前促进农民增收的有利条件,首先是政策环境的利好。随着我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国家对乡村建设持续加大投入,直接带来了村容村貌和乡村基础设施的改善,农业的休闲、旅游、教育等多元功能被越来越多地挖掘出来,为乡村带来了发展活力,也为农民增收提供了机遇。此外,针对农民的各项补贴政策也呈现越来越多、越来越好的趋势,将发挥重要的带动增收作用。其次,疫情防控政策的优化调整,让农产品出村进城道路更加畅通,不仅生鲜农产品可以发往全国各地,更重要的是,这种稳定的、可预期的市场能增强农民发展农业产业的信心,有利于带来更多收益。最后,大中小城市的劳动密集型加工业、餐饮住宿等接触性服务业在慢慢复苏,不管是吸纳农民工进城就业还是吸引他们在本地就近就业,容纳能力都更强,增加工资性收入的机会更多。
与此同时,也要看到农民增收面临的挑战。就留在农村的人群结构来看,人口老龄化在不断加剧,青壮年劳动力逐步减少,不利于后续乡村产业发展的劳动力资源储备。在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群体中,非技术工种很多,将面临科技力量对他们造成的就业替代和冲击。比如这些年,一些点餐服务员、超市收银员等被智能化设备代替。从农业生产来看,在种植结构调整过程中,一些地方将经济作物调整成粮食作物,对农民收益可能带来一定影响。虽然这种影响不会持续很久,将来随着农业适度规模化经营会转化出更高的效益,但是转型中的冲击和挑战仍应引起重视。
孔阳:目前,农民收入增速有所放缓、增收动能有所减弱,我个人认为主要受以下几方面影响:
一是经济发展速度整体趋缓。近几年,部分企业产能压缩,农民进城就业岗位减少。加之农民中缺乏一些专业技能人才,即使进城务工也难以承担复杂或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工资性收入相对降低。二是产业融合发展不够充分。目前,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相对滞后,一二三产业融合的深度与层次还不够。同时,在乡村产业发展中也存在引领农户增收能力受限的问题,“农业+”模式尚未得到广泛有效应用,乡村产业融合过程中侧重经济功能,生态、文化等其他重要功能拓展不够,制约了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土地是农民安身立命之本。我们既要发挥农村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让农民回到农村仍有一块承包地、一块宅基地,有地种、有房住,还要考虑当前农村人口持续减少的背景下,避免农村土地资源闲置浪费
主持人: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专设章节,对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作出细化部署。这释放了怎样的信号?对促进农民增收工作有何现实意义?
韩杨:我国长期以来高度重视农民增收问题,历年中央一号文件都对农民增收工作进行了谋划。今年将其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细化部署,可以看出对进一步优化收入分配结构、提升农民收入水平的决心。
从经济社会发展来看,我国仍有大量农村常住人口,大量农业人口到城市务工就业,促进农民增收对稳就业、保民生、促发展发挥着“稳定器”作用。从城乡融合发展来看,当前我国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水平和城镇居民相比,从事农业的收入水平和从事其他产业相比,都处于较低水平。促进农民增收,可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在促进实现共同富裕中发挥“提低、扩中”作用。从农民收入提升来看,收入增加有利于提升农民消费能力,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也将发挥作用。
唐丽霞:我注意到此次中央一号文件的一个变化,即明确提出要维护好超龄农民工就业权益,这对于仍想继续就业的超龄农民工来说,无疑是利好消息。现在留守农村的老人中,低龄老人占很大一部分,其中许多人仍然有劳动能力和意愿,但苦于无处可去,尤其是去年一段时间,许多地方发布清退超龄农民工政策。此次特别提出对这部分群体的关注和帮扶,对于维护农村老人的就业和劳动权利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此外,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特别提出“在政府投资重点工程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推广以工代赈”,与去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发挥以工代赈作用”相比较,很明显以工代赈被再次强化和细化,体现了对各地政府扶持就业工作的更高要求,并且提供了具体的工作导向。这对未来各地为农民工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和机会,提高劳务报酬的发放比例,将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
主持人:今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目前来看,农民财产性收入明显低于城市居民,是四大收入结构里的短板。加快释放农民财产权益,有哪些主要抓手?过程中要注意哪些问题?
韩杨:农民财产性收入来源,主要有农村“三块地”收益及集体经济中的分红收益。土地是农民安身立命之本。我们既要发挥农村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让农民回到农村仍有一块承包地、一块宅基地,有地种、有房住,发挥农业农村“稳定器”作用。还要考虑当前农村人口持续减少的背景下,避免农村土地资源闲置浪费,要挖掘各类土地的价值,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孔阳:结合河南省周口市实际,加快释放农民财产权益,一方面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2020年,周口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顺利完成。目前,我们正在努力盘活农村集体资产,积极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途径,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另一方面,要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探索创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通过出租、出让等方式提高农村集体土地收益。对农村闲置宅基地修整复合利用,发展乡村民宿、农产品初加工、电子商务等乡村产业,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加快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以出租或其他方式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增加农民承包地租金收益。
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必须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尊重群众意愿,遵循市场规律。完善集体收益分红制度,绝不能让集体经济成为少数人的“小金库”。
唐丽霞:在释放农民财产权益的过程中,首先要注意农民在市场交易中所处的“弱势”地位。这个“弱势”是打引号的,并不是说农民的经济地位低,而是由于他们对市场运行规则把握不足,在市场交易中所处地位较为被动。很多到农村流转土地或者盘活闲置资产的人,都是带着资本来的,资本的力量往往不可估量,如果不主动、有计划并长期地保护农民的权益,将有可能对农民的财产造成侵害,这是非常关键且要避免的一点。
还要注意的是,这个过程不能短视,要有长期的政策安排,慢慢实现农民对财产权利从“让我利用”到“主动利用”的转变。农民的土地财产一旦流入市场,就跟城市居民的土地财产一样,其带来的收益是无法短期估算的,会跟着市场情况随时波动。因此,要让农民具备相关的法律意识、市场思维和经营能力,能随行就市对财产有效利用、获取增值收益。
农民外出务工流动半径缩小,这一趋势已经很明显。顺应这种人口流动和就业趋势,近几年国家也在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为农民就地就近就业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
主持人:今年春节后,广东、浙江、江苏、福建等多个沿海用工大省开启招工“抢人大战”,竞争非常激烈。您认为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什么?这是否意味着农民工就业形势的回暖?在今年我国经济有望总体回升的情况下,农民工资性收入还有多大增长空间?
韩杨:从今年1月份就业形势数据来看,东南沿海制造业形势整体回暖,这其中肯定有着强烈的用工需求,对于农民工尤其是青壮年农民工就业是一种利好,农民工资性收入有一定的改善空间。至于具体这个空间有多大,尚不能作出明确断定,这取决于我国制造业、服务业容纳的农业转移劳动力情况。同时,当前自动化、信息化、数字化的快速发展对于低技能劳动力的替代,也会压缩一定的就业用工需求。
唐丽霞:我不认为“抢人大战”就意味着农民工就业形势的回暖,这还需要拉长战线进一步观察。因为每年春节之后都有大规模的复工复产潮,对于农民工的需求也会阶段性增加,尤其今年经济形势回暖,许多中小企业有复工或者重新开张的情况,所以出现了一波短期的“小高潮”,也比较正常。目前来看,部分地区农民工转移就业已经逐渐饱和,地方吸纳就业的能力还较为有限,所以是否能迎来新的用工高峰,还很难判断。
主持人:近两年,全国本地农民工增速高于外出农民工,相比“跨省打工”,不少农民更倾向于就近就业。如何看待这一趋势?从地方政府来看,可以采取哪些调节手段拓展农民就地就近就业空间?
韩杨:农民工选择就近就业,并不是最近几年的事。其实从第六次、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看,省际间的人口流动比例相对而言没有省内高,农民外出务工流动半径缩小,这一趋势已经很明显。顺应这种人口流动和就业趋势,近几年国家也在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为农民就地就近就业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对于农民自身而言,拥有熟悉稳定的生活、工作环境,他们在取得工资性收入的同时还能兼顾家庭农业经营生产,具有较高的灵活性,省去了跨省异地的各类成本。
唐丽霞:我认为这种就近就地就业的趋势是个好现象。吸纳农民就地就业,无疑会为当地带来更多消费活力,对县域经济和资源起到很大的盘活作用,形成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对地方政府来说,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或投资型企业招工的作用,为农民提供充足的就业岗位,这背后需要扩大招商引资等一系列手段。另一方面,市级层面要加大对县域的资源配置力度,把更多资源比如土地指标、工程建设指标等倾斜到县城,让各类要素能满足农民的就业生活需求。
孔阳:拓展农民就地就近就业空间,可以从几方面下功夫。一是培养乡土人才。着力培养现代农民、农业生产经营者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以及司机、厨师、家政、护理等社会需求量大的从业人员,逐步提高农民就业能力。二是培育市场主体。推进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创建和整县提升,积极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跟进、小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三是拓宽就业渠道。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就业服务延伸至行政村,为农民工提供免费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公共服务,收集并及时发布各地企业用工需求,引导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
国家惠农政策对生产成本确实起到一定的补偿作用,但最关键的还是要靠提高农业竞争力。就农产品本身而言,增效空间恐怕有限,要获得更高收益,还是要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推动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主持人:我国的国情农情决定,农业经营收入依然是不少农民养家糊口的重要来源。在农业生产成本“地板”和农产品价格“天花板”双向挤压下,从何处挖掘经营性收入的增长空间?怎样才能让种粮农民有钱赚?
韩杨:这两年耕地、劳动力、农资等农业生产成本在增长,农业补贴等各项政策支持力度也比以往更大,国家惠农政策对生产成本确实起到一定的补偿作用。但这仅仅是一个方面,最关键的还是要靠农业节本增效、提质增效、经营增效,提高农业竞争力。针对土地细碎化,要通过探索“小田并大田”等形式,鼓励发展适度规模化经营。针对具有一定规模的农户,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行动,提升他们的生产经营能力。实际上,整个农业生产经营链中,小农户是最困难的部分,要通过社会化服务提供更充分的代收代种代管、托管服务等,节约小农户的生产成本,带动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的发展轨道。
就农产品本身而言,增效空间恐怕有限,要获得更高收益,还是要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推动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因为品质更高、更符合消费者需求的产品,一定有增值空间。因此,我们不仅要卖农产品、卖初级产品,还要延伸产业链,通过深加工产出更加精细化的产品,让初级产品在这一过程中实现增值,让农民从中分享收益。目前,很多地方都在打造区域公用品牌,这就是一种农产品价值提升的过程。就像我们看到身边有3块钱一斤的普通大米,也有10块钱一斤的超市精品大米,还有30多块钱一斤的品牌溢价大米,它们的区别不仅在于质量,还在于品牌背后蕴含的价值。
孔阳:让种粮农民有钱赚,就周口市来说,我们首先要加快推进100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大力推广以“周麦36号”为代表的系列优质品种,逐步完善种粮补贴、农业保险政策,不断创新粮食生产经营方式,进一步提升粮食产能。其次要激活农村土地经营权,积极引导农户承包地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和托管,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不断优化资源配置。再者,要以周口市创建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市为契机,大力推广机械化耕作方式,科学规范化肥、农药使用,提升劳动生产效率,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同时,鼓励引导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和农业企业规模种植,探索生产、加工、仓储、销售一体化全产业链发展模式,让农产品从“大路货”向“精深特”转变,提升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提高农产品增值效益。
把更多收益留给农民,首先要降低农民参与新产业新业态的门槛,让他们有参与机会。在此基础上,还要考虑巩固完善联农带农机制,让农民不只是流转土地的出租方,而是有提供长期服务的机会,最后成为产业发展的主体之一
主持人:近年来,农村电商、休闲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兴起,对农民收入的贡献率不断攀升。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如何让企业、村集体、农民各方均能受益,如何把更多增值收益留给农民?
唐丽霞:把更多收益留给农民,首先要降低农民参与新产业新业态的门槛,让他们有参与机会。在此基础上,还要考虑巩固完善联农带农机制,让农民不只是流转土地的出租方,而是有提供长期服务的机会,最后成为产业发展的主体之一。比如在休闲旅游类产业中,农民流转了土地之后不是简单地退到一旁收取租金,而是要继续发挥他们的优势,引导他们在产业发展中参与导游、餐饮住宿服务等经营类项目。
孔阳:要鼓励引导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牵头,发展具有地域特色的种植、养殖业,或引入外部主体发展特色产业、设施农业、休闲旅游等。探索村集体、农户与企业共同注册公司或村集体、农户以资产(资金)入股企业模式,与企业建立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入股保底分红和村集体再次分红等方式,切实增加农民收入。
主持人:近年来,农民转移性收入实现较大增长,在农民收入结构中的比重越来越高。下一步在政策创设层面,如何既能发挥强农惠农政策的支持作用,又避免“养懒汉”,增强发展的内生动力?
韩杨:农民转移性收入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针对特殊群体的特惠保障政策,比如在脱贫攻坚时期,采取多种扶持政策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当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过渡期将这一系列政策延续了下来。还有很大一部分是城乡医疗、养老等农民群众普遍享有的社会保障政策,是筑牢社会安全底网的重要方面。再有就是国家各项涉农补贴,比如农业支持保护“三合一”补贴、生产者补贴等。
整体来看,转移性收入取决于国家公共财政能力,是一种基础性的兜底保障,体现了国家对农村、农民的倾斜支持与高度重视。我个人理解,“养懒汉”现象的发生主要是在脱贫攻坚时期和巩固成果阶段,一些地方直接给贫困户补助,关键是要挖掘增收致富的内生动力。未来我们还要加大特惠保障政策与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稳步增加农民的补助补贴,逐步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发挥政策作用,为农民收入保障兜底。
孔阳:我认为,针对不同情况的人群可以采取不同措施,充分提高政府惠农资金的利用率。对于完全没有劳动力的脱贫户,通过低保进行兜底;对于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多方增强内生动力,进一步激发其勤劳致富的志气、底气,防止“养懒汉”;对于无法外出务工的劳动力,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发展产业,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对于弱劳动能力人员,通过开发保洁、养护等公益性岗位安置一批,帮助他们实现就业增收。
唐丽霞:增强农民的内生发展动力,建议可以参考其他国家的一些做法,在给农民分红补贴的时候,设置一些附加条件,比如要求他们在某些岗位出勤一定时间、在某类公益活动中付出劳动,或者是接受一段时间技能培训,以此来设置转移支付的条件,可以发生避免“养懒汉”的现象。但我们要认识到,这些政策的引导要发挥作用,是较为长期的过程,要有足够耐心和政策制定技巧。
原文链接:http://nyncw.cq.gov.cn/zwxx_161/ywxx/202303/t20230323_118004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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