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全面推行不动产“带押过户”首例房产交易“带押过户”顺利落地
发布时间:2023-04-08
来源: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4月4日,邹城市民马先生将尚有未结清贷款的房屋转卖给冯先生夫妇,仅用不到1小时,买方拿到《不动产权证书》,银行拿到《不动产登记证明》,顺利完成了该市首单“带押过户”登记业务。马先生十分开心,这样一来,既不用面临筹钱还清剩余贷款的压力,又能在最短的时间完成房产过户,实在是一举两得的好办法,买方、卖方、抵押权人均对这种高效便利的登记服务非常满意。
据了解,“带押过户”是指在申请办理已抵押不动产转移登记时,无需提前归还旧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抵押贷款的有效衔接。该政策将大大节省交易时间,降低交易难度和成本,有助于促进商品房市场良性循环。近日,自然资源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对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做出了全面部署。邹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迅速跟进,积极推广这项政策,并在近日成功办理了首单“带押过户”业务。
为实现二手房“带押过户”常态化,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助力经济社会发展。邹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表示,在下一步工作中,将继续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延伸登记服务端口,深化部门协同,压实工作责任,积极主动落实,建立畅通的沟通协调机制,梳理好各环节风险点,充分细化业务流程,加强业务培训,做好宣传引导,鼓励企业群众积极选择“带押过户”服务。(邹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黄帅)
原文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xwdt_324/sxdt/202304/t20230406_42844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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