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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委组织召开水产苗种检疫工作推动会

发布时间:2023-04-15 来源: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农业农村部关于全面推进实施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制度的通知》(农渔发〔2020〕7号)等文件精神,做好2023年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近日,市农业农村委组织召开了全市水产苗种检疫工作推动会。市农业农村委渔业处、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负责水产苗种检疫工作的科室、重点苗种生产企业、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同志参会。

  会上,各区交流了水产苗种检疫工作开展情况和用种单位外购苗种的执法检查情况。截至目前全市已检疫水产苗种21亿单位,各区开展苗种检疫宣传培训工作和用种单位的执法监督工作20余次,工作进展较好。

  会上,市农业农村委渔业处负责同志要求:一是各区要制订好区水产苗种检疫方案。根据方案开展检疫,做到事儿有人管,工作有程序。二是要做好用种单位的执法监督工作。对于购买苗种的养殖场户,区农业综合执法部门要检查其购买苗种的检疫凭证,降低无证不良苗种跨区域流通。三是要做好重点企业的苗种检疫工作。要加强对水产苗种养殖生产单位的工作宣传,实现卖苗必先检疫、检疫必须合格。不但要做好生产用种的检疫工作,还要把好增殖放流苗种的质量关。

  


原文链接:http://nync.tj.gov.cn/SY0/XWDT152013/XYDT152014/202304/t20230411_61634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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