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政担合作 助力乡村振兴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落实《天津市乡村振兴全面推进行动方案》的有关工作部署,农担公司抢抓机遇,主动作为,创新举措,策划开展“‘津沽担’下乡入户春季行动”。在宣传农担政策的同时走访调研我市乡村振兴示范村,了解一线农户需求,倾听基层村干部的意见建议。近日,农担公司与静海区台头镇人民政府签订了《政担合作协议》,按照“目标同向、工作同步、共把风险”的合作模式,为镇域范围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便捷、高效、实惠的融资担保服务,为静海区产业和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协议中约定双方合作专注农业,重点支持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小微主体,担保额度控制在300万元以内,担保费率为0.5%/年(降费政策截至2023年6月30日)。双方共同引导、扶持、助推当地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当地产业特色,强化对粮食种植、重要特色农产品种植、设施农业等领域的支持,为我市农业产业发展添柴助力。双方研究建立信息交流机制,定期会商研究农业融资合作事宜,全力破解台头镇区域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业发展中的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通过宣传引导,优化农村金融市场生态环境,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守法、诚信、合规意识,严厉打击逃废银行债务以及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积极构建良好信用环境。由台头镇牵头成立农业信贷担保协调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熟悉当地农业产业和项目的优势,会同农业办、财政所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档立卡;推荐有融资需求的农业项目信息;协调解决合作中的问题;共同防控担保风险,确保当地农业信贷担保工作平稳顺利开展。
此次与台头镇政府签约充分发挥农担公司的增信分险功能和桥梁纽带作用,为进一步盘活农村产权贡献了农担力量,为推动构建“农业信贷担保撬动金融投入,金融投入助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贡献了农担智慧。下一步,农担公司将持续推进与我市涉农区政府的合作,努力优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环境,扩大政策性融资担保规模。创新构建新型“政担+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模式,充分发挥集体经济的规模效应,综合赋能村集体,为农户及其他经营主体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相关的多样服务,满足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需求,打通集体增收的新路子,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大做强。


原文链接:http://nync.tj.gov.cn/SY0/XWDT152013/XYDT152014/202304/t20230421_62120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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