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资讯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法律援助 > 正文

共生矿产

发布时间:2023-05-11 来源: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共生矿产

  

       【共生矿产】 同一矿区(或矿床)内,存在两种或多种分别都达到工业指标的要求,并具有小型以上规模(含小型)的矿产即为共生矿产。共生矿产又分为同体共生矿和异体共生矿。对共生矿产应进行综合勘查和评价。

                                         

  

  

  

  

                                             摘自:《矿产资源工业要求手册》


原文链接:http://zrzy.hebei.gov.cn/heb/gongk/gkml/kjxx/kpyd/1084899999375479603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三农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资讯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资讯 tdzx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