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落实阶段性土地出让支持政策 完成首个发函即发证项目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改善营商环境,市规划资源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实施阶段性土地出让支持政策的通知》,对具备分期独立开发建设条件的地块实施阶段性土地出让支持政策。日前,天津兴佰置业有限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河西区某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依据新政策,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以土地利用部门出具的函代替补充合同,为天津兴佰置业有限公司办理了首期地块的土地权属登记,企业切实享受到政策的实惠。
为贯彻落实好阶段性土地出让支持政策,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提前部署,精准服务。一是提前介入,主动对接。为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企业报送登记材料往返跑路,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靠前服务,安排专门工作人员,采取电话、视频等方式,与土地利用部门及企业,分别就函的内容进行一一沟通,对营业执照、测绘报告等登记要件提前审查核验,确保登记要件依法合规。二是通力合作,高效便捷。为保证该项目“要件审查—登记受理—审核审批—缮证发证”流水线登记工作衔接顺畅,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内部调剂,专人专岗并行办理,集中办公协同办理,最大限度缩短登记时限。三是容缺后补,即时发证。在核心登记要件已具备的前提下,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用足用好相关政策,就缺少的附图实行“容缺后补”,在企业承诺后,仅用半个小时,就为企业核发了不动产权证。
阶段性土地出让支持政策,实现了土地出让分期交地、不动产登记“零时差、一站式、双同步”,节省了企业的工作时间、资金成本、人员消耗,大大减轻了企业的负担。下一步,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将继续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以助力“十项行动”实施为抓手,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坚持将“对标先进,突出特点”作为帮助企业办实事、解难题的着力点,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来源:天津市规划资源局官方微信公众号)
原文链接:http://ghhzrzy.tj.gov.cn/sy_143/bmxw/202305/t20230517_62416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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