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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黄河故道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项目列为省重大生态修复保护工程的建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代表第2023053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6-17 来源: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任兰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黄河故道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项目列为省重大生态修复保护工程的建议》收悉。我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山东黄河河务局进行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黄河故道地区是全省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的重要区域。近年来,全省各级认真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坚持规划先行、综合治理,加快推进黄河故道生态修复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根据您的建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下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支持将黄河故道生态修复治理纳入全省相关规划和实施计划。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突破菏泽鲁西崛起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和省有关部门编制的《山东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等,都纳入了建设沿黄生态廊道、黄河滩区土地综合整治、黄河故道生态修复等重点工程。下步,指导菏泽市加强项目统筹谋划,争取将沿黄故道国土绿化等生态修复项目纳入中央项目储备库,积极争取国家项目和资金支持。

  二、积极支持开展土地综合整治。从2020年开始,我省稳妥有序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支持菏泽市申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牡丹区高庄镇、鄄城县阎什镇等2个镇已纳入全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名单。同时,指导菏泽市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示范镇建设,编制曹县王集镇等18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示范镇建设实施方案,在条件具备后组织实施。

  三、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2022年,省财政安排曹县、单县、东明县各类转移支付资金131.77亿元,较上年增长20.30%;安排资金5.88亿元,支持三县开展普通国省道和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对东明黄河大桥等公路建设养护项目进行补助,助力黄河故道区域内公路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安排生态保护修复资金2958万元,支持三县开展国土绿化、湿地保护修复,以及菏泽市生态清洁小流域示范项目,加强沿黄生态廊道建设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高生态系统功能。下步,在分配财力性转移支付时给予支持,推动开展黄河故道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积极采取政府基金等方式,将收益前景好、市场化程度高的项目推向市场,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项目建设;支持城商行、农商行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投放低成本贷款,增加绿色信贷供给。

  四、进一步巩固滩区迁建成果。2022年9月,山东省推进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后续工作专项小组印发《推进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后续发展进一步巩固滩区迁建成果的若干措施》,对拓宽群众就业创业渠道,保障群众稳定就业持续增收等作出部署。支持滩区县(区)集中建设53个产业项目,积极创建国家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5个,培育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24个、景区化村庄152个。下步,指导菏泽市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产生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支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及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

  五、支持菏泽市开展重点区域生态治理。将曹县黄河故道水生态保护及配套设施综合治理等14个项目纳入2023年省黄河战略重点项目,涉及生态保护修复治理、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支持菏泽市农林水利建设。2023年争取国家审核通过农林水利领域专项债券项目44个,落实债券资金76亿元。

  感谢您对生态修复和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支持!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6月7日


原文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zwgk_324/xxgkml/jyta/rddbjyblqk/202306/t20230614_43483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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