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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化学材料打造北方电子化学品基地的建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代表第2023077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7-11 来源: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于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化学材料打造北方电子化学品基地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结合我厅职能,现答复如下:

  2020年以来,国家实行计划指标跟着项目走,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以各地当年处置存量土地规模作为核定计划指标的依据,通过分级分类保障、突出保障重点、鼓励存量挖潜、动态调控使用,保障有效投资用地需求。2023年,自然资源部在原有“增存挂钩”核补土地指标的基础上,再下达一部分“基础指标”,由省级统筹安排使用,保障省重大、省重点外资等产业项目;未纳入“基础指标”保障范围的项目,按照“谁核补、谁使用”原则,由市县统筹保障用地。

  对于滨州市化工园区内项目用地,一是本着严格保护耕地、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积极引导园区项目优先使用存量土地进行建设。二是对于确需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项目,特别是电子化学材料项目,在符合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和化工项目入园区等要求等前提下,按照分级分类保障用地政策要求,积极申请纳入各级重点项目库,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分级分类配置新增用地指标,保障项目合理用地需求。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也恳请对自然资源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支持。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6月14日


原文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zwgk_324/xxgkml/jyta/rddbjyblqk/202306/t20230619_43526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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