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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闭“生鲜灯” 亮出真本色

发布时间:2023-07-27 来源: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黄齐超

  为进一步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办法》针对“生鲜灯”误导消费者问题,增加了对销售场所照明设施的设置和使用要求。

  卖相不够“美颜”凑。原本暗淡发白的猪肉,经过暖红色的灯光照射,就变得光鲜亮丽,这是何方法宝?原来,它就是可以增强肉品鲜艳色泽的“生鲜灯”。有些低劣质量乃至腐败变质的肉品,经过“生鲜灯”一番“美颜”,消费者就很难判断质量,就会影响身体健康。靠“生鲜灯”照射提升卖相,这只不过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罢了,能忽悠一时忽悠不了一世。在此之前,我们的法规中没有如何使用“生鲜灯”的条款,商家自以为可以瞒天过海,就肆无忌惮地使用“生鲜灯”。但事实上,即便没有约束“生鲜灯”的法律条款,也不表示乱用“生鲜灯”就合情合理。

  用“生鲜灯”美颜应属失信行为。消费者因“生鲜灯”误导而买到低劣品质的食品之后,要么向职能部门投诉维权,要么引以为戒用脚投票,并将评价告知亲朋好友。如此一来,商家声誉不佳,无疑是在堵自己的路。

  关闭“生鲜灯”亮出真本色。以前,一直没有“生鲜灯”使用管理规定,又不能依赖商家自律,这是个缺憾。如今,《办法》明确规定,商家不得使用“生鲜灯”误导消费者,这无疑是对乱用“生鲜灯”的行为说“不”。

  诚信经营是重要的经商之道。诚信是经营经商的根本,再有法规加持,商家就应自觉拒绝“生鲜灯”,让食品回归本色。否则,不仅失信于消费者,还将受到职能部门惩处,何苦呢?


原文链接:http://zrzy.hebei.gov.cn/heb/xinwen/bsyw/szfxw/108811752030774394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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