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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农村党员大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05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钦州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农村党员大培训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钦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年7月10日       

   

   

   

   

  钦州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农村党员

  大培训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党员培训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3〕100号)、《钦州市基层组织建设协调领导小组 中共钦州市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印发<钦州市2023年农村党员大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钦组通〔2023〕2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培训时间

  从2023年7月开始,到11月底基本完成。村干部、普通党员参加集中培训时间分别累计不少于56、32学时。

  二、培训任务 

  (一)抓好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轮训

  组织农村党员认真研读党的二十大文件,重点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修正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大会期间特别是参加广西代表团讨论时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基层党建、基层治理等方面重要论述结合起来,同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党史结合起来,全面准确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自觉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通过举办培训班、农家课堂和送学下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吸引力、感染力和针对性、实效性。(牵头单位:局人事科,责任单位: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局机关党委办)

  (二)抓好产业振兴主题培训

  结合当地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的人才需求,开展4个专题专项培训,实现有劳动能力的农村党员和村组干部年内均参加1次职业技术技能培训,提高推动产业振兴的能力。2023年全市农业农村部门农村党员大培训面上培训6900人,示范培训550人,具体任务安排如下:

  1.实施现代种养技术专题培训。围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面向从事适度规模经营的党员致富能手及村干部,开展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有关内容培训。

  现代种植技术专题面上培训2000人、示范培训150人。(牵头单位:局种植业科、科教科,责任单位: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市农科所、水果中心、农技站、植保站、土肥站、经作站、农技中心)

  现代养殖技术专题面上培训3500人、示范培训150人。(牵头单位:局畜牧科、渔业科、兽医科、科教科,责任单位: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市畜牧站、水产站、疫控中心)

  2.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项培训。围绕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带动农民共同增收,面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的经营能手及村干部,开展农业经营管理、涉农政策法规、产业组织培育、市场营销与拓展等有关内容培训。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项面上培训400人,示范培训150人。(牵头单位:局农经科、科教科,责任单位: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市经管站)

  3.实施农业机械化技术专题培训。围绕推广应用农机装备、提高农业生产力,面向从事适度规模经营的党员致富能手及村干部,开展农业机械操作、农机具维修、设施农业技术、农业规模化发展、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等有关内容培训。全市农业机械化技术专题面上培训400人、示范培训100人。(牵头单位:局农机化科、科教科,责任单位: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市农业执法支队、农机站)

  4.实施设施农业技术专题培训。围绕发展现代设施农业、提高农业经营效益,培训设施大棚蔬菜种植、规模化自动化畜禽养殖、陆基设施养鱼、工厂化养蚕、工厂化食用菌生产等方面的技术能手。全市设施农业技术专题面上培训400人。(牵头单位:局种植业科、畜牧科、渔业科、科教科,责任单位: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市水果中心、农技中心、农技站、经作站、畜牧站、水产站)

  各专题专项培训任务分解表详见《2023年农业系统各有关单位承担农村党员培训任务分配表》(附件1)。

  (三)抓好村组干部履职本领培训

  1.做好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履职能力培训。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健全党组织领导集体经济机制、集体经济法人治理、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集体经济项目建设、集体经济经营运行、集体经济风险防控、集体经济收益管理、集体经济监督管理、廉洁教育等为重点,面向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监事长进行履职培训。(牵头单位:局农经科,责任单位: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市经管站)

  2.配合做好农村后备人才能力培训。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基本知识、党章党规党纪、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村民自治和民主管理、产业发展、群众工作、“双带”能力等为重点,面向村级后备人才开展培训。(牵头单位:局人事科、科教科,责任单位: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3.鼓励支持村党组织书记参加在职学历提升教育。结合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和高职扩招政策,动员推荐有学历提升需求的村党组织书记参加在职大专、中专学历教育,提升文化知识水平。(牵头单位:局科教科,责任单位: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三、培训经费

  (一)各级农业农村(农机)部门,要积极整合培训资源,加强与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组织的工作联动,切实提升培训成效。农村党员示范培训经费,自治区财政按照人均250元标准划拨至具体负责示范培训的农业农村部门,各县(区)财政经费配套比例,由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二)各县(区)农业农村局根据《2023年农村党员干部培训任务分配表》(附件1)、《2023年钦州市农村党员示范培训任务分配表》(附件2),与同级组织部门协商,研究制定相应文件和措施办法,细化目标任务和资金使用方向。承担示范培训任务的单位填写《2023年农村党员示范培训回执单》(附件3),由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于2023年7月28日前将加盖承训单位公章的纸质版及Word格式电子版材料报送至自治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培训部,以便及时拨付自治区财政安排资金,各承训单位确认收到转款后需将收款凭证盖章pdf扫描件报送至自治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培训部(联系人:李贤宇、黎梦荻,联系电话:0771-2182968、0771-2182826,电子邮箱:gxngxpxb@126.com。邮寄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七星路135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3号楼505室,邮政编码:530012),同时报送一份电子版到市农业农村局科教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根据本地农业生产实际制定好培训工作方案,聚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加强乡村治理需要,以提升与农村党员干部所从事工作要求相对应的基础知识、基本能力、实用技能为重点,紧扣不同岗位农村党员干部发展需求,分类指导,精准发力,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科学组训,确保实效。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合理统筹现有培训资源,把握农村党员工学特点,灵活采用现场教学、送教下乡、专题讲座、现场教学、案例教学和互动交流等方式,适时组织开展培训。各培训单位要按需施教、分类施教,加强学风建设,认真做好教学管理,加强学员管理,积极开展教学质量评估,不断提高培训实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抓好成果应用。要充分利用广播、专栏、网站、微信等各类新闻媒体做好典型宣传,以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报道农村党员大培训中的“学用”典型,形成爱学习、重应用的良好导向。适时建立培训跟踪回访制度,及时掌握学员后续需求,充分落实国家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有关政策,帮扶有创业意愿、有项目的农村党员干部,促进学习成果转化应用,树立一批“学出效果、用出效益”的学用先进典型。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应及时开展各专题专项培训,做好台账档案管理工作,总结成效经验,于2023年11月25日前将总结报告、《2023年农村党员培训情况统计表》(附件3)及图文佐证等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市农业农村局科教科,以便汇总上报市委组织部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联系人:农超强;联系电话:2825669;电子邮箱:qzkj0777@163.com。

   

  附件:1.2023年农业系统各有关单位承担农村党员大培训任务分配表

   2.2023年钦州市农村党员示范培训任务分配表

  3.2023年农村党员示范培训回执单

  4.钦州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培训情况统计表

  5.2023年农村党员培训情况统计表        

  

  

  附件1

  2023年农业系统各有关单位承担农村党员培训任务分配表

  

  

  序号

   

  培训项目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主要培训内容

  培训任务数(人)

  合计

  灵山县

  浦北县

  钦南区

  钦北区

  局属各单位

  1

  现代种植技术专题培训

  局种植业科、

  科教科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市农科所、水果中心、农技站、植保站、土肥站、经作站、农技中心

  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等

  2000

  400

  400

  400

  400

  400

  2

  现代养殖技术专题培训

  局畜牧科、渔业科、兽医科、

  科教科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市畜牧站、水产站、疫控中心

  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等

  3500

  800

  800

  800

  800

  300

  3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项培训

  局农经科、科教科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市经管站

  农业经营管理、涉农政策法规、产业组织培育、市场营销与拓展等

  400

  100

  100

  100

  100


  4

  农业机械技术专题培训

  局农机化科、

  科教科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市农业执法支队、农机站

  农业机械操作、农机具维修、设施农业技术、农业规模化发展、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等

  400

  100

  100

  100

  100


  5

  设施农业技术专题

  局种植业科、畜牧科、渔业科、科教科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市水果中心、农技中心、农技站,经作站、畜牧站、水产站

  设施大棚蔬菜种植、规模化自动化畜禽养殖、陆基设施养鱼、工厂化养蚕、工厂化食用菌生产等

  400

  100

  100

  100

  100


  6

  农家课堂

  户主专项

  培训

  局科教科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党的知识和基本理论、政策法规、实用技术技能、农村电商应用推广、教学管理服务等

  200

  50

  50

  50

  50


  

  

  附件2

  2023年钦州市农村党员示范培训任务分配表

  

  

  单位

  合计(人)

  其中

  备注


  现代种植技术(人)

  现代养殖技术(人)

  新型农村经营主体(人)

  农业机械化技术(人)



  市本级

  200


  50(设施农业技术)

  150




  灵山县农业农村局

  50


  50





  浦北县农业农村局

  150

  100



  50



  钦南区农业农村局

  50

  50(设施农业技术)






  钦北区农业农村局

  100


  50


  50



  合计

  550

  150

  150

  150

  100



  

  

  附件3

  2023年农村党员示范培训回执单

   

  广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党员培训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3〕100号)要求,我单位负责农村党员示范培训的组织实施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情况如下:

  

  工作职责

  根据本地实际,及时制定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具体组织开展培训工作;按有关文件要求,专项、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完善档案管理,按时做好项目总结统计上报工作。

  培训时间

  年   月——     年   月

  培训任务

  任务总数

              (人)

  现代种植技术专题培训

              (人)

  现代养殖技术专题培训

              (人)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项培训

              (人)

  农业机械化技术专题培训

              (人)

  资金安排

  按照人均250元标准,执行自治区财政预算资金合计       万元。           

  银行账号


  开户名


  开户行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转款备注


                

       (部门落款及印章)   

                                  2023年xx月xx日   

  

  

  附件4

  钦州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培训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培训班名称

  举办单位

  培训时间

  (年/月/日)

  培训地点

  培训内容

  培训人数(人)

  备注

  合计

  农村党员

  村(两委)干部



















































   注:请局属相关单位自2023年7月起,每月25日前将培训统计表电子版报局科教科邮箱qzkj0777@163.com。             

  

  附件5

  2023年农村党员培训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联系人:               电话:

   

  注:请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于2023年11月25日前报送培训情况。

   

  

  项目

  面上培训

  示范培训

  地区

  XX市

  XX县

  XX县

  XX县

  合计

  XX市

  XX县

  XX县

  XX县

  合计

  总计(人)











  其中

  农村党员

  (人)











  村“两委”

  干部(人)

   











  专题专项培训

  现代种植技术专题











  现代养殖技术专题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项











  农业机械化技术专题











  设施农业技术专题






  —

  —

  —

  —

  —

  投入培训经费(万元)











  举办
培训班

  线上培训(期)











  线下培训(期)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wdt/gxlb/qz/t1685673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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