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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出台新一版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

发布时间:2023-08-06 来源: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完善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政策体系,基本解决长期形成的不动产“办证难”问题,近日,榆林市新一版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正式出台(以下简称《意见》),为全面解决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问题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撑。

  《意见》在总结前几版处理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问题处理办法,对个人自建房用地规划建设审批文件认定、用地手续不完善、原分散登记的土地房屋信息不一致不规范、同一宗地办理了多个土地分证合宗、同一宗地分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期限认定、建设项目出让初始容积率无法确定、超容积率建设、改变土地房屋用途、补缴土地价款、补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欠缴税款、绿地率指标不达标、未办理土地核验与规划核实手续、未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个人房屋产权中有部分国有产权、建设单位无法与购房人共同申请不动产登记、房屋已出售但土地被建设单位抵押或被有关机关查封、不动产登记档案资料缺失等十九种情形的处理办法作出具体详细规定,着力聚焦解决建设项目用地、规划、建设、验收手续不齐全、不一致,土地登记、房屋登记信息不规范等突出问题。

  《意见》适用于全市范围内国有土地上已建成的商住小区、商业、办公、工业及个人自建房等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房屋。集体土地上建设的“小产权房”等不纳入处理范围。

  下一步,榆林市局将认真履行化解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牵头部门职责,积极推进住房领域不动产“办证难”问题专项整治,争取在年内将全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率达到80%以上,榆林中心城区处理率达到90%以上,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财产权益,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榆林市局供稿)


原文链接:http://zrzyt.shaanxi.gov.cn/info/1079/9070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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