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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联合市港航管理局赴山东省开展津籍渔船安全监管执法

发布时间:2023-08-24 来源: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作者:佚名

  近日,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联合市港航管理局海事船舶监管处赴山东省开展津籍渔船安全监管工作。检查前,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组织津籍渔船船东召开了安全监管培训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农业农村部、市安委会和市农业农村委相关会议及文件部署要求,针对渔业安全生产和入韩渔船管理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再部署、再强调,要求渔船船东要紧盯安全隐患整改,强化渔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最大限度地预防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参会人员结合渔业安全生产和渔船、船员保险等方面开展了座谈交流。陈凯处长强调,渔船船东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坚决做到不安全不出海、不安全不生产;进一步提高船长、船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防范能力,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强化依法捕捞和自律意识,切实担起渔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会后,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执法人员和市港航管理局验船师成立联合检查组,对荣成市海成渔港、腾达码头、西霞口码头停泊的津籍渔船进行了登临抽查,对渔船的持证、船舶标识、配员、安全设施和通导设备等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场抽查渔船7艘、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渔船船东现场进行了整改。

  下一步,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将采取更有效的监管措施,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加强船东船长安全宣传培训,加强异地停靠津籍渔船执法检查,利用渔船信息化系统开展动态管理,切实提升广大渔民的安全生产意识,全面筑牢渔业安全生产防线。

  

  

  

  

  

  

  


原文链接:http://nync.tj.gov.cn/SY0/XWDT152013/XYDT152014/202308/t20230822_63832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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