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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局:全面落实“田长制” 严守耕地红线

发布时间:2023-09-02 来源: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凤县自然资源局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建立健全以县委书记、县长为县级田长的县、镇、村三级“田长+巡田员”责任体系,严格执行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将保护任务落实到责任网格、责任人和责任地块,扎实推动耕地保护工作开展。

  

  凤县局印发了《全面建立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制定了《耕地保护激励暂行办法》,建成了“田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已设立镇、村级田长制网格标志牌75个,将村级田长及巡田员日常监管补助费等按60万/年列入县财政预算,决定从今年起对受县级激励表彰的2个镇每年给予5万元资金奖励,受表彰的9个行政村每年给予2万元资金奖励。

  “田长制”的实施,建立了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细化了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交通、水利、林草等部门及各镇耕地保护职责,进一步明确了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和“五个一票否决”制度。将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年度耕地占补平衡情况、进出平衡情况、违法占用耕地情况五项考核和“一票否决”目标任务分解到全县9个镇,66个村,510个村民小组,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打击违法用地行为,确保全县耕地数量和质量稳中有增,坚守“粮食安全”红线。(凤县局卫永、张俊峰供稿)


原文链接:http://zrzyt.shaanxi.gov.cn/info/1072/9438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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