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标定地价解读说明
发布时间:2023-09-16
来源: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作者:佚名
我市标定地价解读说明
一、工作背景
标定地价是标准宗地在现状开发利用、正常市场条件、法定最高使用年期或政策规定年期下,某一估价期日的土地权利价格,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的政府法定公示价格。
2020年3月,党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明确要求各地完善城乡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制定与发布制度,逐步形成市场价格挂钩动态调整机制。为贯彻落实国家要求,我市组织开展了全市标定地价工作。
二、工作意义
本次标定地价为我市首次制定,与已经市政府于2022年批准公布的城镇基准地价共同构成我市城镇建设用地政府公示地价体系,是强化土地资源要素市场配置、完善自然资源政府公示价格体系的重要举措,主要用于土地估价,标定地价修正系数法是出让地价评估的方法之一。
三、标定地价成果
(一)标定地价内涵
本次标定地价公示范围为城镇基准地价定级范围内的已建成区和市级及以上开发区、示范工业园区等,面积共3008.81平方公里,基准期日为2023年1月1日,土地用途分住宅、商业、商务金融、工业和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地价表现形式为地面地价、楼面地价,实现了全市各区域各用途标定地价的内涵统一。
表1 天津市标定地价内涵设定条件表
土地用途 | 使用年限 | 权利状况 | 容积率 | 基准期日 | 土地开发 程度 |
住宅用地 | 70 | 标准宗地的使用权类型现状(宜为相对完整的土地权利价格,不考虑抵押权、地役权等他项权利的限制) | 标准宗地的实际容积率 | 2023年1月1日 | 标准宗地的实际开发程度 |
商业用地 | 40 | ||||
商务金融用地 | |||||
工业用地 | 50 | ||||
公共服务项目用地 |
原文链接:http://ghhzrzy.tj.gov.cn/zwgk_143/xzcjd/202309/t20230913_64055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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