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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加强规划落地审查

发布时间:2023-10-15 来源: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为提高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水平,进一步强化规划统筹引领作用,近日,咸阳市成立了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委会”),并在咸阳市局设办公室。截至目前,共审议20余个议题。

  完善章程,提升管理层级。以市规委会名义印发《关于调整咸阳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机构设置及人员组成的通知》,将市规委会下设的空间规划、资源管理、建筑景观、市政交通等4个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主任,由市政府分管自然资源副市长兼任调整为市长兼任。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听取进展、研究部署,提高规划管理权限,协调解决城市规划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

  严格审查,提高申报门槛。采取“初审+复审”相结合的方式,提高申报门槛,确保审议保质、有效、准确。对申报市规委会及专委会的规划项目、重大项目选址方案、重大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政策法规技术标准等,经过专家评审、征询意见、方案公示、部门局级会议审定等程序后,由有关部门、区政府(管委会)向市规委会办公室申报。市规委会办公室初审通过后,报请逐级审定,最终上会审议;未通过由申报单位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

  多方共商,确保科学审议。市规委会委员由公务委员、专家委员组成。对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涉及全域全要素总体规划,通过会前书面征求多领域专家委员建议,会中邀请专家委员代表参会审议的方式,充分征求意见建议;对重点片区详细规划、重要节点综合改造、重大项目选址论证等议题,相关公务委员参会,未列入公务委员的职能部门按需列席。根据审议重点及议题类型,针对性提请相关委员进行审议。

  高效落实,增强规划刚性。对审议通过的议题,依据相关规定由市委、市政府批准或上级政府批准,并报同级人大备案的事项,由申报单位按程序报送;对审议未通过的议题,由申报单位根据会议意见,深化完善后再上会讨论;对经会议审定的事项,相关单位高效落实,提高规划权威性和严肃性。(咸阳市局肖秋舞供稿)


原文链接:http://zrzyt.shaanxi.gov.cn/info/1073/10107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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