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东省人民政府王伟中省长的一封公开信
——河源市埔前镇变脸否认有效文件,暴力强拆参战退伍老兵之家不予赔偿
尊敬的王伟中省长:
您好,我是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埔前镇泥金村的黄子珍。今以公开信的方式向您实名投诉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埔前镇非法暴力强拆我们一家的合法房屋、故意损毁公民财物,具体内容如下:
2021年11月8日上午10点我家房屋被埔前镇副镇长吴少聪带领四十余人破门而入,强行进行所谓的‘司法公证丈量’,而且并没有出示任何书面文件及工作证件。家中88岁的老父亲更是遭到对方的暴力推搡和持棒恐吓威胁,原本有病的父亲当场倒地、晕厥。我们知道后,为了救人我们即刻打了120前来,同时拨打110报警,但吴少聪一伙不准救护车进去救人,在警察协助下僵持了20多分钟后才让医生进去将我父亲送去河源市同济医院诊治,此事众所周知,因同济医院条件差,且遭到时间拖延,导致了病情恶化,于是之后又把父亲送到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治疗。(此事有诊断纪录为证,并有报警记录、家中视频佐证)(见附件①)
附件①
2021年11月15日早,副镇长吴少聪带领几百号人驾驶铲车、挖土机等将我们四兄弟房屋及祖屋、果园都夷为平地,屋内物品、积蓄全部被埋在地底。在此之前,我们完全没接到任何的拆迁公告和通知。(见附件②)
附件②
此后,我们兄弟几人一直坚持维权信访,不断逐级到国家信访局等相关部门进行维权,但始终未有结果,每次都被下发回来属地处理。每次信访,都未得到有效答复,相关问题始终未解决,答复总是存在问题,政府相关部门一直在以这种方式敷衍我们。
后续我们委托相关单位、人员帮助我们继续维权,但仍遭到消极处理,镇政府始终未正面答复。
2023年7月10日我们终于收到河源市源城区埔前镇政府回复,收到了出具的受理告知书,称:于2023年6月21日收到信访诉求,将于60日内办结并书面答复。但埔前镇政府在2023年7月10日出具受理告知书称2023年6月21日收到了信访诉求,结果2023年9月1日才出具《处理意见书》。因为我是委托别人帮忙进行维权,埔前镇政府直接以涉及个人隐私,在无相关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公布黄子琴具体情况为由拒绝了回复。两个多月的时间埔前镇政府就给出了这样的答复。若是埔前镇政府针对委托、授权一事有异议,大可打电话进行沟通确认,相关文件上有我本人及受托人的电话联系方式,在这段时间,埔前镇政府没有和我们进行联系确认授权和委托事宜,直到最后才出具如此文件,实在让人心寒。(见附件③)
附件③
之后,我们在网上查到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建设局的回复,但回复中存在很多让人费解的问题,针对回复,我作出以下提问、异议:
一、相关部门的公示、告知文件
在回复中说道:‘根据埔前镇人民政府反馈信息,河源市人民政府……方案明确项目土地房屋征收范围位于埔前镇大塘村和泥金村地段……’。
按照埔前镇人民政府的回复,此次征收应有详细的征收范围、征收方案等并应有相对应的、予以公示告知的通知、告知文件。从始至终我们都未曾见到相关文件公示,如果我们房屋都在红线范围内的话,还请出示当时的文件予以证明。
二、泥金村新塘尾处的土地房屋
在回复中说道:‘位于泥金村新塘尾处的土地房屋,查丈的各类房屋面积为1806.6平方米(其中一间楼高3层半的框架结构房屋,面积714.97平方米。该建筑建设用地手续未完善,属违规建筑),土地面积为6.52亩’。
我家实际面积为:不含围墙内宅基地面积(果园)为10.38亩、围墙内宅地基面积为2000平方米、百年果树共52棵。房屋面积为:黄子琴4层半框架结构房640平方米、黄长连老祖屋砖瓦房270平方米、黄子珍砖瓦房725平方米、另新建三层框架结构房350平方米、附属厨房、饭厅150平方米。这误差是因所谓“司法公证丈量”时没有我家任何一人在场,分不清哪些地方属于我家所造成的。(见附件④)
附件④
回复说该处房屋手续不完善是违规建筑,但实际上我们的手续完善,在审批文件上有政府和国土资源局的签字和盖章,相关部门在上面还明确写了:‘不在政府预公告征地红线范围内,对城市规划不会造成影响,可规划作为村民宅基地使用。’审批文件上有多级批文,如今相关部门怎么出尔反尔,说我们的房屋在红线范围内,手续不完善是违建。此前,我们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时,曾收到埔前镇政府出具的文件写到予以退回处理,但是我们从未收到退回通知,未见到相关文件,埔前镇政府不应只用简单的一句话进行搪塞,而应拿出实际证据,我们的审批文件上有政府人员的公章、签字,这些是骗不了人的,如果政府部门执意认定手续不完善,就应拿出拥有足够证明力的证据。(见附件⑤)
附件⑤
而且,审批工作是由政府部门负责的,如果因为政府部门的失误、疏漏导致审批存在问题,误将红线内土地予以批准通过使我们建成房屋,那也不应是我们的问题,我们作为普通百姓怎么可能知道政府规划,政府工作人员的失职错误为何要我们老百姓来承担呢,相关部门应就该事宜负责,不应将我们的房屋当做违建处理、赔偿,而应按合法房屋进行。
三、大塘村与泥金村交界处的果场和老房
在回复中说道:‘同意先行丈量该户在大塘村与泥金村交界处的果场和老房,丈量的各类房屋总面积为1402.06平方米,土地面积为22.65亩。经过双方多次的协商并报指挥部研究,同意该户在此范围的房屋(装修、附属)和土地一次性综合补偿共773.2万元’。
针对大塘村与泥金村交界处的果场和老房我们兄弟其实和政府进行了协商,并且也达成了一致意见,但关键在于在我们达成一致意见后,相关部门始终未把这笔款项交给我们。我们就其他房屋赔偿有不同意见,是其他房屋的事情,不应将这些房屋捆绑起来处理,就因为现在其他房屋赔偿问题没有解决,就把没有异议问题的房屋的赔偿不予发放了。
四、补偿款未领取
在回复中说道:‘2022年8月,为解决项目扫尾遗留问题……征收补偿款共计1690万元,需要该户提供5名原籍家庭成员资料完善补偿领取手续。但该户至今未领取征收补偿款’。
我们为什么还没领取补偿款是因为针对房屋的异议还没有得到有效、合理答复。正如我们上面说到的一样,相关文件、公示我们始终未见到;房屋被认定为违建一事一直没得到政府的合理解释;几栋房屋还一直被捆绑处理等等这些问题政府工作人员始终未给我们一个合理答复,我们怎么领取补偿款呢。
五、不存在暴力强拆问题
在回复中说道:‘……2021年11月8日、11月15日依法对该户的违法建设实施公证提存并予以拆除,期间没有任何违法和冲突行为。……拆除过程依法依规、经执法记录仪完整记录。该户多次提及的事项如老人被推倒、工作人员持铁棍威胁、故意毁坏公私财物、阻拦120救护车到现场等属捏造事实’。
相关部门回复称不存在暴力强拆等行为,那难道我父亲受的伤是我们自己打的吗,我们有医院出示的诊断纪录、120出车记录、报警记录等可以证明我父亲在当日受到了严重的外伤,如果真按政府回复说没有违法和冲突行为,那老人又如何受如此大的伤呢?而且我们的财物有许多都被掩埋在地里,那些物品也是我们自己埋进去的不成?
回复中说执法记录仪完整记录拆除过程依法依规,不存在持棍威胁等情况。但是我们家在当时是装有监控摄像头的,在摄像头被拆迁之前拍下了一群人强拆摄像头、手持盾牌棍棒进入我家的画面,相关画面我们手里还有相应的截图、照片纪录,不知这些情况为何和执法记录仪记录情况有严重出入呢?我们可以向有关部门提供我们摄像头所拍摄下来的照片用以证明当时存在工作人员手持盾牌棍棒、强拆摄像头、强拆房屋、财物掩埋到房屋地下的情况,政府部门如果认定不存在相关情况就请拿出相对应的执法记录仪完整记录用以证明。”(见附件⑥)
附件⑥
我们兄弟四人中三人都是退伍军人、党员,我们都是有素质、听党指挥的,回复信说没有任何违法冲突,难道非要当时我们予以回击、有所伤亡才算是有违法冲突,才会进行严肃处理吗?我们希望相关职能单位部门认真、严肃地调查具体事宜,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赔偿我们的损失。因为源城区、高新区、埔前镇人民政府是当时强拆的我家的责任单位,是不可能公正处理这件事,所以我恳求市级及以上的单位严肃处理、监督此次事件。
投诉人:黄子珍
联系电话:13650390788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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