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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

发布时间:2023-10-30 来源: 农业农村部网站 作者:佚名

  从近日召开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现场推进会上获悉:全面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8年来,新疆农业亩均用水量下降约20%,农业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能力不断提升。

  据介绍,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启动以来,新疆各地各部门围绕明确改革实施面积、完善供水计量配套设施等6项重点任务,统筹推进各项改革工作。全区89个涉改县(市、区)已全部完成农业水价调整工作,逐步建立并完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57个涉改县(市、区)出台了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全区已基本摸清了涉水的经济家底,完善了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明晰了农业初始水权,农民节水意识明显增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在促进全区农业节水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牵引作用。

  据测算,2015年—2022年,全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由0.512提升至0.573,提升12%;农民水费支出占农业收入比例由6.9%下降至5.9%;农业用水占全社会用水比例逐年降低,由95%下降至91%,全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

  根据国家统一安排部署,新疆要在2024年底前全面完成农业水价改革任务。当前,全区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还存在改革不平衡、工程管护不到位等短板。全区将持续加大改革力度,加快建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部门重点联系制度,指导督促各地加快改革进度。各地各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强化用水计量、完善工程管护机制,在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的基础上,落实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同时,不断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大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管理,切实调动基层和受益主体的积极性,全力以赴确保如期完成改革任务。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xw/qg/202310/t20231030_643934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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