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厅从八方面保障肉牛产业发展用地
发布时间:2023-11-03
来源: "自然资源部
作者:佚名
近日,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联合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切实保障肉牛产业发展用地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八项措施,全力做好肉牛产业发展用地保障。
一是支持肉牛产业发展空间需求。各地合理布局和预留肉牛产业发展用地空间,对暂时无法明确具体位置的肉牛养殖项目,在乡镇和村庄规划中采取“留白”方式。二是科学选址肉牛产业用地。鼓励优先使用存量建设用地、存量设施农业用地、未利用地以及其他农用地,通过改造提升、开发利用等方式,盘活使用各类工矿废弃地。三是合理确定肉牛养殖用地规模。肉牛养殖辅助设施用地,面积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面积的15%以内,不超过20亩。四是支持统筹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各县(市、区)对肉牛养殖和辅助设施占用一般耕地的,应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年度耕地“进出平衡”。五是强化土地精准供应。引导肉牛加工企业向产业园区集聚,将产业主管部门提出的产业类型等要求纳入供地条件,实施“标准地”供地,鼓励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六是合理降低用地成本。国有建设用地在确定出让最低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采取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供应土地。七是优化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程序。肉牛养殖经营者申请使用设施农业用地的,应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申报,由肉牛养殖经营者或村级组织向乡镇政府申请备案。八是提升服务效能。各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主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对辖区内其他农用地等情况进行梳理摸排,积极开辟“绿色通道”。
原文链接:http://www.mnr.gov.cn/dt/td/202311/t20231102_28049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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