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资讯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土地市场 > 正文

临沂市举行森林防火宣传月启动仪式

发布时间:2023-11-03 来源: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护林防火意识和法治观念,积极营造全社会参与森林防火的浓厚氛围,推动森林防火各项工作平稳向好发展,10月27日,临沂市森林防火宣传月启动仪式在费县举行。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发贵,费县县委副书记张雷,县委常委、副县长孔德阳,市森林和草原防火服务中心主任袁春令,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分管负责人、业务科站长,费县森防指成员单位、国有林场(总场),费县各乡镇(街道)、沂蒙山银座天蒙旅游区和山东沂蒙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费县网格员、护林员、森林消防队员代表参加活动。活动邀请市委宣传部、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有关领导参加。

  胡发贵在现场强调,一要认清当前严峻复杂形势,坚决遏制森林火灾发生。要清醒地看到今年秋冬季森林防灭火的复杂严峻形势,要深刻认识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极限思维,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扛起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使命担当。二要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实施意见》。10月9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实施意见》,从工作机制、片区管理、基础建设、治理模式、投入机制5个方面,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明晰时间节点,细化责任分工,为全市森林防火工作今后一段时间提供了遵循和依据。各县区要严格按照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不折不扣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保质保量落实到位。三要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力量建设。一是未独立设置林业局、林业发展中心的县区,明确专人专职森林防火服务保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力量。二是森林防灭火巡查队伍建设要在10月底前整合到位,人员装备配备到位。三是严格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强化林业行政执法派驻机制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大执法打击力度,对林区及林缘违法违规用火行为,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作用。四要以宣传教育为引导,构筑森林防火人民防线。要按照国家和省里要求,建立完善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机制,鼓励社会公众举报违规用火行为。要健全完善“信用+”乡村治理体系和激励惩戒机制,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真正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最后一米”。有针对性的进行警示教育和普法宣传,实现防火宣传“户户到、人人知”,使林区群众真正从思想上、行动上做到进山不带火、带火不进山。五要以严的纪律为抓手,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要强化值班值守保障、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规范火情报告,及时掌握本地区森林火险和火情动态,做到情况清楚、调度及时、上报迅速、处置得当,确保火情信息畅通。

  活动现场,还通过设置承诺墙签名、宣传展位发放宣传单,组织森林防灭火宣传车流动宣传,表演节目《森林防火知识快板》等方式,进一步普及森林防灭火知识,引导人民群众牢固树立“森林火灾重在防范”“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意识。

  启动仪式结束后,召开了森林防火能力建设现场推进会,观摩了费县薛庄镇防火道路、水源地、林下可燃物清理现场,塔山林场林下可燃物清理、森林防灭火电子沙盘和实物沙盘等。


原文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xwdt_324/sxdt/202310/t20231031_445343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三农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资讯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资讯 tdzx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