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资讯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安徽日报: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实施办法印发

发布时间:2023-11-04 来源: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近日,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安徽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实施办法》。在与国家规定的征收办法原则保持一致的基础上,该实施办法细化具体举措,优化征收节奏、改进服务流程,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在减轻企业财务负担方面,整体拉长了企业缴费年限。对于国家规定的《按矿业权出让收益率形式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的矿种目录(试行)》(以下简称《矿种目录》)内的矿业权出让收益,按收益率征收部分实行逐年征收;对于《矿种目录》外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实施分期征收。对于《矿种目录》外的矿业权出让收益,首缴比例在国家限定的10%至20%范围内,明确按10%的低限征收。

  在方便企业缴费方面,延续按属地征收原则,方便企业就地缴费;提前升级改造电子税务局等信息系统,配置相应的功能模块;优化非税互联互通系统,以缴费服务场景、信息共享场景、业务工作场景等不同场景建设为依托,构建更加优质便捷的非税收入缴费管理服务体系。

  在简化企业退费方面,对于应当退还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如果属于误收、误缴的,由缴费人直接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如果属于其他原因,由缴费人向财政部门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记者 朱卓)


原文链接:https://zrzyt.ah.gov.cn/public/7021/14885782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三农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资讯网 tdzx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