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发布麦收消防安全提示
发布时间:2023-11-09
来源: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麦收期间天干、物燥、风大,火险等级高,为确保麦收期间消防安全,6月5日,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发布麦收消防安全提示,提醒广大群众强化安全意识,严防火灾事故发生,确保颗粒归仓。
根据提示,全省各地政府要加强麦收防火工作领导,产麦区乡镇政府、村委会要加强防火宣传力度,强化日常巡查和管理,组建扑火队伍,备足消防设施器材,确保麦收期间消防安全。
打麦场应设在公路沿线附近,以方便消防车辆救援。打麦场不能连片设置,麦场之间要留有足够的防火间距。打麦场不可兼作囤积场所,一定要做到随收随打,粮食及时入仓,切忌麦穗麦秸混放。相关人员不在成熟的麦田或打麦场里吸烟,严禁焚烧麦茬、麦秸,严禁在麦田里或附近烧纸祭祖。
提示指出,所有农机设备要提前检查油路、电路,消除火灾隐患。进入田间作业的内燃机械设备要安装防火罩,配备大容量灭火器,有条件的应该随车加装消防水箱。收割机夜间作业时禁止用明火照明,禁止违规作业。
严禁电动机械使用破损、裸露电线,严禁采用挂钩方式取电,临时架设的电线要确保固定牢靠、接头牢固。打麦场上应因地制宜配备水缸、水桶、铁锨、扫帚、灭火器等器材,充分发挥机井和喷灌机械在麦收期间的灭火作用。避免在烟囱附近、马路边和通风不良的地带堆放草垛。雨后要对麦秸堆垛翻晾,防止麦秸受潮发酵、积热发生自燃。
若发生火灾,要在第一时间组织扑救,并拨打119电话报警。组织扑救时,要同步开辟和其他麦场及可燃物之间的隔离带,并对附近的可燃物进行喷水,防止飞火酿成大灾。因不依法履行职责、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火灾防控措施不到位,导致火灾发生或扩大的,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原文链接:http://nync.hebei.gov.cn/html/www//zwdt/16666267268891688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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