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商货船违法捕捞行为!太湖渔政联合多部门开展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23-11-09
来源: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太湖位于江苏、浙江两省之间,烟波浩渺的湖区分布着芜申线、杭湖锡线、苏西线等通航航道,与长三角地区内河连接成网,纵横交错,四通八达,每年通航商货船数量众多。近年来,随着太湖禁捕工作深入开展,渔业资源逐步恢复,过往的商货船也想“顺水摸鱼”,已成为太湖非法捕捞的新动向。商货船非法捕捞一方面破坏渔业资源,另一方面在航道航行同时捕捞作业,极易发生水上交通事故,且商货船船身高、缺少护栏,捕捞时存在人身安全风险。
为有效消除非法捕捞隐患,切实巩固太湖禁捕管理秩序,保障湖区水上交通安全。近日,太湖渔政监督支队联合苏州市公安局水警支队、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等部门,组织开展太湖水域商货船携带禁用渔具非法捕捞等隐患整治专项执法行动。
10月18日夜间,支队执法人员在太湖平台山附近水域巡查时,发现一艘272吨钢质运输船在航行时使用拖网进行非法捕捞,现场查获渔获物银鱼8.73千克,目前已立案处理。10月19日上午,支队与苏州市公安、交通运输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在登临检查过往商货船时,执法人员通过细致检查发现了其中一艘货船藏在甲板杂物中用于捕捞的丝网1串、手抛网1张、地笼网1条,在另一艘货船上执法人员发现了晾晒在货仓货堆上的拖网1具及渔获物杂鱼0.65千克,两起案件分别由支队立案或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办。
通过开展行动,有力打击了商货船涉渔违法行为。支队将持续加强禁捕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日常巡查+联勤联动”的常态化治理,进一步筑牢太湖禁捕管理防线。
原文链接:http://nynct.jiangsu.gov.cn/art/2023/10/20/art_12502_110462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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