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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农业强省建设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走在前

发布时间:2023-11-09 来源: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党的二十大作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战略决策。2023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农业强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根基,推进农业现代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并要求江苏在推进农业现代化上走在前。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在推进农业现代化上走在前、高水平建设农业强省目标,必须“守底线”“拉高线”一起抓、“保安全”“提品质”同步推,切实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深入开展“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专项治理

  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必须坚持问题导向,锚定堵点卡点。要深入推动“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专项治理,聚焦重点品种,从产业特点、生产模式、绿色种养殖技术、监管措施等方面多管齐下。一是精准指导。加强技术指导与服务,强化农业产业部门、技术推广部门联动,加强种养殖主体质量安全培训,推进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标准入户,推动病虫害绿色防控,鼓励建立生产销售一体化档案。二是精准监测。以发展问题为导向加强监督抽查,坚持随机抽样与重点抽样相结合,主产区要将相应参数纳入县级以上定量监测,加大抽检数量和覆盖面,强化风险会商,发现问题、针对性解决。三是精准监管。推动“网格化+精准监管”,加强对种养殖基地巡查和快速抽检,推动农产品全程可追溯管理,对不合格产品溯源排查分析。四是不留盲区。有些小品种农产品虽体量不大、消费不多,但也不能放任不管。对这些品种,该监测的监测,该整治的整治,不留监管盲区,只要有生产,监管就要覆盖到。

  近年来,全省各级持续加大农产品质量监测投入力度,农业农村部门开展的定量抽检数由2020年9.7万批次增加到2022年17.9万批次,风险监测对有效发现问题发挥重要作用。目前,全省已基本建成较完善的农产品生产主体库,省级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通过“双随机”方式开展,随机抽样基础已相对完备。要在抽检数量基本稳定的基础上,重点关注监测质量,真正发挥风险监测预警作用。一是强化风险监测。各级风险监测要严格执行随机抽样,客观、真实反映实际情况。在面上抽检基础上,对发现风险的产品、区域、季节专项抽、加密抽,深入分析,及时掌握风险隐患。切实提高监测的时效性,做到随抽、随检、随报、随查,检打联动、高效运转。二是强化监测分析。进一步强化监测数据分析运用,以数据说话,找准风险点,研究清楚“数据背后的问题”,为推动解决问题提供过硬的数据支撑。三是强化预警能力。全省“十四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规划提出,建设一批以“探索未知、评价已知、品质与标准技术评价”为定位的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监测和风险筛查重点实验室。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加快建设,提高特定品种、特色品种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监测能力。

  统筹推进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两个“三品一标”

  江苏省先后启动实施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两个“三品一标”工程,推动农业生产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达标合格农产品。要统筹推进两个“三品一标”发展,深入实施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绿色优质农产品品质提升、优质农产品消费促进、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等四大行动。一是突出基地建设。实施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工程,遴选一批省级示范基地,推动全产业链标准化生产。强化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在全省建设2个全国优质农产品生产重点市、12个重点县、120个全国优质农产品基地,开展好省级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分等分级、养殖类和特色类基地建设、品质评估科学试验、数字系统运行以及标识应用“五个试点”。二是突出绿色消费。充分用好全国绿色有机博览会、农交会地标专展等平台,组织开展绿色食品宣传月、“最美绿色食品企业”系列评选等精品活动。实施优质农产品消费促进“十百千万”行动,加强重要采购渠道专场产销对接,建设一批优质农产品展销专馆、专区和专柜,培训一批推广专员,助力优质优价。三是突出带证上市。新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实施,标志着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从试行推广提高到法定要求。各地要以承诺达标合格证服务站点建设为抓手,巩固试行成果,强化措施保障,积极推动农产品带证入市,促进全链条管理。

  2023年,全省启动实施承诺达标合格证服务指导行动,建设1500个承诺达标合格证服务站点,为农民提供自助快检、自助开证等服务,支持规模生产主体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一是加强出证服务。指导各地合理布局服务点位,结合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标准化提升,以及五星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积极引导建设一批示范站点。二是提高出证质量。进一步推广胶体金法快速检测技术,加大培训力度,推动乡镇监管机构、承诺达标合格证服务站点免费为出证主体开展速测服务。鼓励规模生产主体根据用药实际主动速测、合格上市,提高达标合格证“含金量”。推动建立常态化速测保障机制,全省基本形成酶抑制法与胶体金法按需选择、并行应用的基层速测格局。三是实施“亮证”行动。建立健全收购主体名录并纳入追溯监管平台,指导农产品收购单位或个人收取、保存和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支持电子出证、电子查证,探索建立出证索证衔接机制。鼓励在产地冷链集配中心、田头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设施、农产品电商平台等建设中同步开展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支持承诺达标合格“亮证”。

  加快完善法治化长效监管机制

  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从2023年1月1日起已正式实施,这既是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一件大事,也为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依法履职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广覆盖开展新法系列宣贯。推动各地按照一套宣贯方案、一支普法队伍、系列主场活动、市县监管人员全覆盖的要求,积极创新宣贯方式,抓好新农安法宣贯,营造全社会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推动法进乡村、进基地、进农户。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亮牌”行动加大宣贯力度,所有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要以率先落实新农安法要求为目标,加强宣传引导。

  高标准做好省条例修订。新农安法修改力度大,将法律确定的各项制度和要求,转化为可操作、有考核、能落地的具体措施,需要结合工作实际细化落实。《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修订要能够既有一定的前瞻性,又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同时反映江苏特色,高标准高要求做好省条例修订,为依法监管提供法治保障。

  多层面强化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将农户纳入法律调整范围,是新农安法修订的重大突破。近两年,江苏省实施规模主体入网监管行动,入网主体数由2.7万家增加到23.4万家,为全面贯彻新农安法、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要持续推动规模主体入网监管,稳定入网主体数量,提高入网质量,巩固行动成果。同时,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对入网主体信用分级,依托平台开展入网主体信用等级内部评定,对应开展分级分类监管。

  全方位提升基层监管能力。以新法宣贯为契机,积极推动各级政府进一步落实属地责任,确保所有涉农乡镇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事有人管、活有人干、责有人担。健全乡镇监管员、村级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常态化开展巡查检查,及时提供指导服务,强化农产品上市前速测抽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数字化建设,推动监管信息向前溯源到投入品、向后延伸到收储运环节,着力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双随机监测、投入品管理、基层农残速测、信用分类监管等领域先行先试,以数字化健全完善行业条线、质量监管、产品检测、行政执法等工作协同机制。

  


原文链接:http://nynct.jiangsu.gov.cn/art/2023/7/31/art_13274_109675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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